原標題:銀保監會發文要求加力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量(引題)
小微企業迎來綜合融資成本逐步降低利好(主題)
核心閱讀
銀保監會近日印發《關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量的通知》,明確了全年工作目標:形成與實體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2023年總體繼續保持增量擴面態勢,優化服務結構,提升重點領域服務精準度,拓展保險保障渠道。貸款利率總體保持平穩,推動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逐步降低。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好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有關工作分工要求,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了《關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六方面十八條措施,包括總體目標;加強服務對接、精準支持重點領域小微企業市場主體;優化供給結構、提升小微企業服務質量;發掘服務優勢、增強小微企業服務能力;完善業務模式、拓展小微企業保險保障渠道;加強規范管理,搭建服務平臺。
明確工作目標
“形成與實體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2023年總體繼續保持增量擴面態勢,優化服務結構,提升重點領域服務精準度,拓展保險保障渠道。貸款利率總體保持平穩,推動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逐步降低。”這是《通知》明確的全年工作目標。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強力分析稱,關于金融服務小微企業,銀保監會近年連續發布通知,2021年4月發布《關于2021年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2022年4月發布《關于2022年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工作的通知》,這些通知名稱相似,甚至體例結構也有相似之處,每一個都有工作目標,但之前兩年通知的工作目標主要是“增資、擴面”,關注的是“量”,今年《通知》關注的是“服務質量”。
在我國,中小微企業約貢獻了稅收的50%、GDP的60%、技術創新成果的70%、就業的80%,而其數量則占到市場主體的90%。強力介紹說,在我國這樣一個人口大國,中小微企業能大量解決就業,功不可沒,金融服務就顯得尤為重要。
近年來,銀保監會持續加強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貸款余額和貸款戶數逐年增加。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23年3月末,銀行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25.9萬億元,同比增長25.8%,較各項貸款增速高14.6個百分點;有貸款余額的戶數達到4010.5萬戶。而在2022年,截至2022年2月末,貸款余額19.67萬億元,同比增長22.16%,較各項貸款增速高11.15個百分點;有貸款余額的戶數達到3450.58萬戶。
聚焦重點領域
《通知》要求,金融服務要聚焦重點領域小微企業的需求,要加強精準支持。立足紓困解難、擴大內需和穩定就業,支持住宿、餐飲、零售、教育、文化、旅游、體育、交通運輸、外貿等領域小微企業的合理金融需求,特別是經營前景良好、因疫情影響經營尚未完全恢復的小微企業,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促進經濟復蘇。
立足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需要,支持制造業、科技型、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發展,助力產業升級。
支持個體工商戶紓困,助力改善民生。銀行保險機構要認真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適合的產品服務。要根據個體工商戶缺信用信息、缺抵押擔保的特點,改進信用評價和授信管理,綜合運用經營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維度數據,積極研發小額信用貸款產品,努力實現個體工商戶貸款余額、戶數持續增長。鼓勵發展隨借隨還貸款產品,更好滿足個體工商戶用款急、期限短、頻度高的資金需求。
如何精準服務小微企業?《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對接小微市場主體,深入了解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金融需求,精準發掘重點領域服務需求。積極聯動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依托產業園區、行業協會、服務中心、信息平臺等渠道,搭建供需對接匹配機制,找準當前服務梗阻和政策落實堵點,推動服務觸達、政策落地。
緊扣提升質量
提升服務質量是全年工作重點,《通知》在優化供給結構,提升小微企業服務質量方面提出四條舉措。
優化小微企業信貸結構。重點圍繞小微企業無貸戶加大支持,擴大服務覆蓋面。加強對小微企業信用信息的挖掘運用,增加信用貸款投放,降低對擔保等第二還款來源的依賴。合理滿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信貸需求,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壯大。
完善小微企業服務定價機制。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和小微企業客群特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規范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收費行為,加強服務項目與價格公示。在與第三方合作向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要將收費標準作為重要審查條件,嚴格審核、持續評估,發現存在違規收費、收費過高的要及時停止合作,推動降低小微企業實際融資成本。
加大對小微企業續貸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開發小微企業續貸專門產品或完善現有產品續貸功能,原則上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產品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中短期經營性貸款產品都應具備續貸功能。合理確定本行續貸條件,嚴禁為挪用于非生產經營用途的貸款辦理續貸,不得用續貸掩蓋信用風險。
落實落細監管評價要求。要結合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情況,逐項查缺補漏。綜合運用內部檢查、審計等手段,加強對基層落實政策要求的督導。細化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制度,與不良容忍度政策有效結合,明確各流程環節人員免責認定標準,增強基層執行的可操作性,努力做到應免盡免。
拓展保險渠道
強力認為,與前兩年銀保監會發布的通知相比,構建保險服務小微企業機制、拓展保險保障渠道的具體要求,是《通知》的新增內容,也是最大亮點。
在構建保險公司服務小微企業機制方面,《通知》要求,各保險集團和保險公司要將小微企業保險服務融入發展戰略,明確專門部門統籌小微企業保險工作,梳理服務小微企業的各類保險業務,在內部系統中明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客戶身份標識,夯實小微企業保險數據基礎。
要求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要加大對外貿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對外貿小微企業的覆蓋面。支持再保險公司積極參與面向小微企業的保險風險分擔。
在豐富小微企業保險產品服務供給方面,《通知》明確,鼓勵保險公司按照商業可持續、保費合理的原則,針對不同行業、不同生產經營特點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需求,豐富產品種類,設計專屬保險方案。
鼓勵靈活繳費服務方式,探索簡易化定損理賠模式。推廣服務小微企業的工程建設、技術裝備、物流運輸、知識產權、災害應對、營業中斷、產品責任、雇主責任等財產保險產品。拓展面向小微企業的出口信用保險、國內貿易信用險、海外投資險等。豐富面向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等企業重要關系人的健康、意外、養老等人身保險產品。豐富面向小微企業員工的團體人身保險。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要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加強“貸款三查”。在強力看來,就是貸前要盡職調查、貸時要認真審查、貸后要做檢查。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強化對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較短的借款主體資質審核,防止借款人利用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身份套取經營性貸款資金,加強貸后資金流向監測和用途真實性管理。
要科學合理對小微企業授信,防范“過度授信”風險。加強對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的監測分析,做實風險分類,合理控制貸款質量。
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綜合運用現場檢查、監管評價等多種方式,跟蹤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落實小微企業金融監管政策。(記者 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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