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網消息,近日山西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入解讀《山西省推進企業上市“倍增”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有關內容并回答記者提問。
山西省財政廳副廳長安曉飛介紹,此次《計劃》在獎補標準方面有了新的調整,對獎補標準再次提標,獎補范圍進一步擴大,獎補對象更加精準。具體講,與原來政策相比,對四個地方進行了調整:
一是將最高獎勵標準由200萬元提高到了300萬元。即注冊地在滬深交易所“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回山西省的企業,以及主動遷入山西省的A股上市公司,給予300萬元獎勵;
二是增加了對在香港聯交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的獎勵。登陸香港聯交所等境外交易所的企業,按融資額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三是按照融資進展實施分階段獎勵。按照輔導備案登記、受理申報材料、IPO 上市首日三個節點,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和200萬元的獎勵;
四是取消了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的區別。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享受統一的獎勵標準。同時,鼓勵市縣財政配套獎勵,形成獎補政策疊加效應,這里特別說明的是,所有類別的獎補資金直達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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