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1日訊(記者 宋雅靜 李焱)3月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將制定的新法律包括民營經濟促進法,引起代表委員廣泛熱議。
關于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起草,究竟回應了民營經濟發展的哪些核心關切?其促進的關鍵是什么?如何確保這部法律法規得以有效實施?針對這些問題,中國經濟網記者專訪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高子程。
中國經濟網記者專訪全國人大代表高子程。李焱/攝
高子程對記者表示:“這部法律呼之欲出,其重要性和迫切性都凸顯出其盡快出臺的必要性。”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我國自去年起便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旨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2023年7月印發的“民營經濟31條”,同年9月國家發改委設立民營經濟發展局,11月由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強化金融支持舉措 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今年1月初,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更是明確表示,將加快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進程。全國人大財經委隨后的審議報告也明確指出,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法的立法確有必要。2月下旬,司法部等更是共同組織召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座談會明確該法的起草工作已正式啟動。
談及民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遭遇的若干問題,高子程指出,過去民營企業時有面臨招投標隱形條件、執行難、追索債權難等諸多爭議性問題。在法規配套、市場準入、融資貸款、執法檢查以及營商環境等方面,仍存在著阻礙民營經濟發展、削弱市場信心活力的因素。
高子程強調,當前民營經濟最迫切的需求,是確保那些有利于其發展壯大的政策法規能夠真正落地生效,從而給予民營企業更強的安全感。這其中,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將起到關鍵作用,有助于解決執行層面的難題,打通發展堵點,消除干擾因素。
在探討如何確保民營經濟促進法真正發揮“促進”作用時,他認為,其核心在于確保法律的“剛性”“穩定”與“權威”。
他建議,成立專門的監督機構,并在法律中設定明確的條款或章節,規定若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相關部門和人員應承擔的責任。這些責任應成為相關部門和人員在履職、檢查、執法過程中邁不過去、繞不過去義務、責任、職責,以確保政策法規得到嚴格、完整、準確的執行。
同時,還要成立相關的專責機構,統籌部門和地方的力量,將相關的執法部門、市場監管、民營企業申訴投訴等都能聯動起來,共同破解民營企業面臨的問題,回應它們的期盼。
他強調,待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出臺后,各類市場主體將在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中各展所長,有力推動稅收、就業和科技創新的良性發展,為我國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最后,他向記者透露:“據我所知,相關部門正在積極推進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工作,相信這部法律很快就會與我們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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