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體現社會溫度。記者日前從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為充分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北京市多部門出臺政策,進一步健全北京市醫療救助制度,基本醫保報銷費用全部納入救助范圍,完善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提高醫療救助支付比例和封頂線,守好不發生因病致貧的底線。
北京市醫保局近日會同相關單位,陸續出臺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家庭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等醫療救助惠民措施,鞏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基本制度綜合保障體系。
完善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北京市醫保局表示,未享受社會救助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一個自然年度內支出醫療費用,在經醫保、保險和救助后,家庭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符合相關因病致貧家庭認定條件的,可享受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同一自然年度內只可申請一次。
將基本醫保報銷費用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基本醫保報銷范圍內個人負擔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全部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取消重大疾病救助病種限制,將重大疾病救助并入住院救助,同時提高住院救助保障水平。對參加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社會救助對象均予以門診救助。
提高醫療救助支付比例和封頂線。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住院救助支付比例由80%提升至85%,全年救助封頂線由8萬元提升至16萬元;因病致貧家庭全年救助封頂線由8萬元提升至15萬元,按照3萬元(含)以下30%、3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以下40%、5萬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給予醫療救助。全年可減輕醫療救助對象醫療費用負擔約3.3億元。
實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不再扣除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金額。參加北京市基本醫保的社會救助對象,在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后,可即時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記者 陳旭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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