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公布了《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標志著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正式啟動。
《方案》明確,2023年國家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統籌考慮廣大參保人用藥保障需求和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努力使藥品目錄結構更加合理優化、管理更加科學規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后顧之憂。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目錄調整工作將把握“保基本”的定位,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把藥品保障水平的提升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同時,在保持品種總體穩定、準入條件和工作流程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在評審方式、具體規則方面將持續優化改進。
記者了解到,在往年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國家醫保局今年對《方案》進行了小幅調整。其中,在申報條件方面,對藥品獲批和修改適應癥的時間要求進行了順延,2018年1月1日以后獲批上市或修改適應癥的藥品可以提出申報。同時,考慮到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不再單列新冠治療藥品的申報條件,該類藥品可通過條件正常申報。
在調整程序方面,進一步完善評審指標,綜合考慮臨床需求、患者獲益等因素,更精準地評估藥品價值,以更好實現“價值購買”。
同時,強化對企業行為的監督管理,逐步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加強信用管理,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對企業出現的違法違規、弄虛作假,以及其他失信行為,查實后將視情節與醫保藥品目錄管理掛鉤,實現聯動,督促企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據介紹,針對部分新藥定價偏高、群眾負擔重的問題,國家醫保局整合13.5億參保人的用藥需求,在對藥品價值進行科學評估的基礎上,通過談判將341個新藥以適宜的價格納入目錄,更好地滿足了廣大參保患者的基本用藥需求。
談到支持藥品創新方面,這位負責人強調:“基本醫保的功能定位是有效減輕參保患者的就醫購藥經濟負擔,醫保支持藥品創新必須以‘保障基本’‘患者受益’為前提,把藥品保障水平的提升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努力讓每一分錢都花得更值,絕不超越階段、脫離實際。”
根據《方案》,今年的工作程序仍分為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公布結果5個階段。7月1日正式啟動申報,預計將在11月完成談判并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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