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一所學校的操場上,上演了一場“生死救援”。一名學生在參加學校大課間準備活動時,突發心跳驟停,倒地失去意識。
危急情況下,老師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校醫聞訊也第一時間攜帶校園自動體外除顫儀(AED)趕到現場緊急處置,并實施心肺復蘇。同時,海珠區婦幼保健院的急救團隊也接到了學校的緊急求助趕到現場。學校醫院接力搶救,最終令年輕的生命轉危為安!
心臟驟停后抓住急救的黃金時間,4~6分鐘內很關鍵,每拖延一分鐘,被搶救者生存幾率就會降低一分。有專家對此表示,這所學校的風險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非常強,不僅在校園內配置了AED和氧氣袋,還第一時間對學生開展了心肺復蘇,對后續搶救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我們,校園AED的普及不能僅僅停留在口號上,更要真正落實到實處,才能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堅實的守護。
配置學校AED迫在眉睫
事實上,這并非廣州校園AED的首次救人。據此前公開報道,廣州校園AED至少已經救過兩次人。
2021年11月21日晚上,在中山大學南校園內西大球場,一名夜跑男子突發心臟驟停。危急關頭,醫護人員攜AED及時趕到,立即給予除顫。經過連續搶救,男子恢復了頸動脈搏動和自主呼吸,由120送至醫院接受進一步救治。
2022年1月8日上午,在廣東工業大學大學城校區中心田徑場,一名中年老師跑步后暈倒在地。醫生趕到田徑場后,發現患者沒有反應,也無呼吸脈搏,立即給予心肺復蘇,并在附近取出AED按操作給予除顫后繼續胸外按壓,經施救后患者呼吸脈搏恢復。
這無一不說明,學校配備AED急救設備,十分必要也十分緊迫。
為此,廣州市修訂了《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立法規定學校應配置AED,成為全國最早進行社會急救立法的城市。
在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修訂《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中,就新增了對AED的相關規定:政務服務大廳、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城市軌道交通站點、高速公路服務區、風景旅游區、學校、體育場館、養老服務機構、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和單位應當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并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做好記錄。
9月,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又公開就《廣州市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AED)配置規范(暫行)》征求意見,擬對不同公共場所AED的配置數量、維護管理進行規范。其中,擬規定每個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區至少設置1臺AED,對于大型校園,應按照“3~5分鐘內調用”原則,結合學校面積、布局實際適當增加配置。
守護校園安全,徠克美始終在前線
學校代表著祖國的未來,守護校園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配置AED設備、加強急救培訓,更是保障學生安全和健康成長的重要環節。
徠克美一直致力于繼續深耕急救領域,守護校園安全。普及急救知識技能,提高校園應急救護能力,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提供及時的救援。未來,我們也將繼續與教育行業緊密協作,持續創新,推動急救技術發展,讓高質量的應急救護深入每所校園!(素材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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