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網約車聚合平臺規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聚合平臺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并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
作為近年來發展迅速的交通新業態,網約車方便了大眾出行,提高了交通效率,并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深受群眾歡迎。交通管理部門一方面鼓勵其發展,另一方面不斷完善相關規則,根據行業發展不同階段遇到的問題,及時發布相關規定,加強規范引導,為網約車行業規范健康發展不斷提供保障和指引。規范網約車聚合平臺管理就是最新的舉措之一。
隨著業態發展逐漸成熟、盈利模式逐漸清晰,網約車賽道競爭日趨激烈,聚合平臺也應運而生。該平臺主要依托互聯網技術,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
這些聚合平臺往往由規模較大的互聯網公司跨界建立,如高德打車、百度打車、攜程用車、美團打車、騰訊出行等;一些網約車公司也開始向聚合平臺發展,如滴滴出行。
聚合平臺的出現,一方面為互聯網公司提供了加入賽道的機會,有了更多的運力支撐。另一方面也為網約車企業提供了接口和巨大的流量,可以更便捷和低成本地與乘客建立聯系。對乘客來說,減少了注冊多個網約車公司賬號的麻煩,可以同時在多家平臺呼叫,提高了叫車的成功率和效率。
不過,聚合平臺也存在平臺公司企業責任落實不到位、從業人員和乘客合法權益保障不到位等問題,需要多方合力加以解決。
首先是要強化聚合平臺的責任,保障各方權益。在聚合平臺上打車,乘客投訴面臨著流程復雜、對象不清晰等問題。《通知》明確,聚合平臺是“共同提供服務者”,這既要求聚合平臺落實其對相關網約車平臺公司的核驗責任,避免不合規、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公司、車輛、駕駛員進入;也要求其承擔起對駕駛員和乘客的責任,與網約車公司一起建立健全咨詢服務和投訴處理的首問負責制度,及時妥善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咨詢投訴。
其次要規范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通知》要求,聚合平臺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價格,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此舉明確了聚合平臺的行為邊界,給了網約車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更多自主權,能夠更有效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為消費者提供更合理、更公平的服務。
交通運輸部數據顯示,今年4月份,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系統共收到訂單信息7.06億單,其中聚合平臺完成1.96億單,占比超過四分之一。面對規模不斷擴大、占比不斷提升的聚合平臺,要盡快推動《通知》的各項要求落實見效,確保行業健康穩定發展。這需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方案,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聯動,創新監管方式,綜合運用數字監管、信用監管、行政執法、社會監督等手段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規范聚合平臺的行為和責任,維護好平臺、公司、駕駛員和乘客多方利益。(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齊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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