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多個城市推出“以舊換新”購房政策,即購房者可先鎖定新房,再由中介進行舊房銷售,或者由房企、第三方直接收購舊房,一方面可打消購房者“未賣不敢買”的換房顧慮,另一方面也打通了賣房買房全流程,部分城市同時還提供換房補貼,以期加快釋放住房需求。不過,從各地實際成交情況看,政策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還需盡快打通交易中的多重堵點。
精準匹配供需。當前,多地二手房掛牌量持續增加,市場整體信心不足、預期轉弱。從掛牌房源情況看,不少房主為改善性置換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應嘗試建立精準匹配數據庫,為換房者提供多元選擇,促進有效供給匹配有效需求,最大程度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相關部門還需規范置換流程和標準,加強二手房評估機制建設,為換房者提供高質量全周期服務。
優化購房程序。在不少城市,二手房交易環節多、周期長,導致改善需求受阻。雖然部分城市圍繞資格審查、資料提交、繳納稅款、辦理貸款、網簽過戶等環節,已經加強部門協同,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數據壁壘。但也要看到,“以舊換新”對交易周期要求更高,仍需進一步簡化程序。此外,房產證辦證難等問題曾被不少購房者所詬病,應在更多地區推行“交房即交證”,切實優化購房流程。
降低交易成本。房屋交易涉及稅費種類較多、數額較大,一般包括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等。近年來多地降低交易稅費,不僅減輕了購房者經濟負擔,更重要的是提振了購房信心。結合當前市場情況,房屋交易稅費仍有壓降空間,尤其是單價較高的房子,減少中間環節支出,有利于提升市場交易量。
此外,針對市場交易環節的亂象,規范中介服務不能松勁歇腳,應確保房源信息的真實有效,規范房屋銷售明碼標價行為,嚴格保護買賣雙方隱私信息,持續打擊房源捂盤惜售、制造焦慮情緒等行為。
我國住房發展已從總量短缺轉為結構性供給不足,進入結構優化和品質提升時期。人民群眾對于住房的要求已經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因此,應瞄準市場有效需求,有的放矢,促進房地產市場回暖。?(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存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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