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省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建設創新型河北的決策部署,我委將圍繞特定戰略性領域推進建設若干省產業創新中心,加強產業關鍵技術研發,促進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政策鏈高效協同,助力新興產業集聚發展、高質量發展。現將《河北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5月7日
河北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
第一章? 總? ?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建設創新河北的決定》《關于深化科技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決策部署,建設重大產業創新平臺,促進產業鏈創新鏈融通發展,加快培育壯大新動能,依據《河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試行)》,制定河北省產業創新中心(以下簡稱“省產業創新中心”)工作指引。
第二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采取企業主導、院校協作、多元投資、軍民融合、成果分享新模式,是整合聯合行業創新資源、構建高效協作創新網絡的重要載體,是特定戰略性領域顛覆性技術創新、先進適用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供給、高成長型創新企業投資孵化的重要平臺,是推動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的重要力量,是全省創新平臺的“排頭兵”、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的“預備隊”。
第三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的主要任務是:打造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政策鏈深度融合的創新生態;聯合國內外創新主體、創新平臺構建高效協同創新網絡;面向產業前沿技術和“卡脖子”制約,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和標準創制;推動實驗室技術熟化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整合利用專利技術進行知識產權運營;開展成果轉化、人才激勵、科技金融等改革舉措先行先試;推動軍民融合創新和成果雙向轉化。
第四條?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布局、組建批復、評估評價等相關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部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省屬國有企業是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的主管單位(以下簡稱“主管單位”),負責本地區、本企業省產業創新中心的管理工作,落實建設條件、支持政策。
第五條 省發展改革委根據戰略性領域創新發展需要,結合區域產業轉型升級和集聚發展需求,引導支持社會力量組建若干省產業創新中心,并根據建設實際需要給予一定資金支持,發揮其引領帶動區域經濟和產業創新發展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 體制機制
第六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一般以法人實體形式運行,治理結構清晰,運行機制靈活有效。應聯合現有國家和省級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廣泛吸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創新力量,通過共同出資、協作研發、技術入股、平臺共建、人才聯培等方式,建設緊密合作的創新聯合體。
第七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應廣泛吸納社會資本和地方財政資金參與投資建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入股;應建立穩定的研發投入機制,為持續開展技術創新提供資金保障;鼓勵設立投資基金,為創新創業和成果轉化提供資金支持;鼓勵通過提供創新服務、承擔國家和省項目、出售孵化企業股份、增資擴股、接受捐贈等方式,擴大運行資金來源。
第八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應建立高效人才激勵機制,先行先試人才激勵政策,通過股權、期權、分紅權、獎勵等多種形式,以及科技人員兼職兼薪、離崗創業等方式,充分調動科技人員創新和創業的積極性。
第九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應建立開放共享制度,推動儀器設備、試驗場所等創新資源向各類創新主體開放,提高創新資源利用率,促進技術成果向市場擴散。
第三章? 組織建設
第十條 省發展改革委適時發布省產業創新中心布局建設指南,明確建設重點方向、組建條件、申報要求。重點定位于獲取未來產業競爭新優勢的特定技術領域,按照“需求對接、省級統籌”的原則自上而下部署,采取“成熟一個、組建一個”的方式有序推進。
第十一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的組建牽頭單位應在省內同行業具有顯著的創新優勢和較大影響力,具備充分利用和整合行業創新資源的能力,能夠為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和條件保障。
第十二條 擬組建的省產業創新中心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目標定位明確,技術成果和創新服務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階段發展目標可測度、可考核、可實現。
(二)基礎條件良好,具有高水平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擁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豐富的關鍵技術創新成果積累。
(三)組織體系清晰,具備技術研發與產品開發、成果孵化轉化、創業投資、知識產權管理與運營等基本功能。
(四)運行機制健全,建立了符合行業創新特點的人才激勵、成果共享、協同創新等體制機制。
第十三條 主管單位應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省產業創新中心布局建設指南,擇優推薦組建牽頭單位,指導其編制省產業創新中心組建方案(見附件1),并對申報條件、方案內容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行文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第十四條 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對省產業創新中心組建方案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批復組建方案,統一命名為“河北省***產業創新中心”。
第十五條 主管單位應按照省批復的組建方案,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支持、指導牽頭單位開展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十六條 主管單位應加強對省產業創新中心運行的監督管理,及時協調解決建設和運行中的困難和問題,每年年底前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運行情況。需省級層面解決的突出問題,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報省發展改革委協調解決。
第十七條 省發展改革委適時組織開展省產業創新中心運行評價,將評價結果以適應方式反饋省產業創新中心和主管單位,并依據評價結果進行動態調整。
第十八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發生更名、牽頭單位變更、破產或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辦理工商變更等相關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由主管單位將有關情況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確認。
第十九條 省產業創新中心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行為的,經審核屬實,省發展改革委將對其進行調整和中止支持,收回省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責任。
第五章? 支持措施
第二十條 省發展改革委通過資金補助,引導地方和社會資本投資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省補助資金主要是發揮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不占有省產業創新中心股權。
第二十一條 經批復組建的省產業創新中心需要資金支持的,建設單位可按照《河北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冀政辦字〔2019〕82號)《河北省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冀發改技術〔2007〕2130號)要求,編制創新能力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見附件2),經主管單位審核后報省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按照項目管理有關程序進行審核、評審,符合條件的納入支持計劃,給予適當額度資金補助。
第二十二條 主管單位應積極爭取本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將省產業創新中心作為推動本地、本部門創新發展的重要抓手,結合其建設和運行需求,在資金、土地、稅收、科研、人才等要素方面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第二十三條 鼓勵金融機構、各類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及其他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鼓勵行業骨干企業和企業家捐助支持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與運行。
第二十四條 支持省產業創新中心積極承擔國家和省相關部門高技術產業化及應用示范、創新能力建設、關鍵技術攻關、科技創新、人才計劃等各類專項項目和創新任務。
第六章? 附? ?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工作指引由河北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編制提綱
2.省產業創新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提綱
附件1
河北省產業創新中心組建方案編制提綱
一、摘要(2500字以內)
二、組建依據、背景與意義
1.本產業領域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的地位與作用;
2.本產業國內外現狀、發展趨勢與市場分析;
3.本產業進一步發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4.建設產業創新中心的意義與作用。
三、組建單位概況和建設條件
主要包括:牽頭單位概況,聯合組建單位概況,與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相關的現有基礎條件。
四、發展方向、任務與目標
主要包括:產業創新中心的發展方向與主要任務,發展戰略與經營思路,擬產業化的重要科技成果,近期和中期目標。
五、組織機構、管理與運行機制
主要包括:產業創新中心的組織機構設置與職責,主要技術帶頭人、管理人員及技術隊伍情況,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
六、建設方案
主要包括: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周期與進度安排,建設投資方案和資金來源,預期經濟社會效益與風險分析。
七、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八、相關附件
1.牽頭單位、合作單位法人營業執照
2.產業創新中心章程(或相應的公司章程)
3.其他配套文件(地方政府相關支持文件、參加組建的單位之間的合作協議等)
4.牽頭建設單位的真實性聲明
附件2
河北省產業創新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提綱
項目概要(3000字以內)
主要包括:項目單位名稱及注冊地址,項目單位法人代表,項目單位的技術及市場地位概述,項目建設內容概述,建設期限,建設地點,項目建設的意義和必要性概述,主要建設條件概述,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概述,預期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概述等。
一、項目建設的意義與必要性
二、技術與市場分析
1.本領域技術發展狀況與趨勢,急需突破的關鍵共性技術;
2.國內外市場狀況與發展趨勢,產業發展的前景預測。
三、主要方向、任務與目標
主要包括:產業創新中心的主要發展方向,本項目擬解決的關鍵技術問題,項目建設的主要功能與任務,項目建設的近期和中期目標。
四、建設方案
主要包括: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地點、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項目招標方案,項目建設期及進度安排等。
五、建設條件落實情況
主要包括:項目備案、環境評價、節能措施、外部配套條件落實情況,其中,節能分析章節按《河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冀政辦字〔2017〕37號)要求編寫。
六、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方案
主要包括:項目投資額,投資使用方案,資金籌措方案,擬申請省專項資金支持的理由和具體使用計劃。
七、項目經濟社會效益分析
包括項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風險分析。
相關附件及證明
1.項目建設單位合作協議;
2.已取得的科技成果(專利)證明文件;
3.項目審批(備案、核準)文件;
4.土地使用證明;
5.環境影響評價意見;
6.項目單位真實性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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