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節能監察工作,建立常態化節能監察機制,突出抓好重點領域、重點單位、重點項目的監督管理,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監察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1〕422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節能監察實施情況
節能監察是貫徹落實節能法律法規標準、保障能耗雙控目標完成的重要抓手,對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促進高質量發展、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為規范節能監察行為,提升節能監察效能,提高全社會能源利用效率,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6年發布《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33號令),明確了節能監察的定義、職責、內容和程序。《節能監察辦法》施行以來,各地區在宣貫節能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節能監察、督促企業依法用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經初步統計,各地區累計開展節能監察4.3萬余次,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整改通知書、節能監察建議書4300余份,推動了節能法律法規標準的有效落實。
當前,部分地區存在對節能監察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節能監察體系不健全、查處違法行為力度不夠等問題,與“十四五”艱巨的能耗雙控工作形勢和任務不相適應。需要進一步加強節能監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明確監察重點,建立常態機制,為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提供堅實保障。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內容分為三部分:一是提升節能監察效能。針對節能監察薄弱環節,提出了加強統籌協調、提升監察能力、規范監察行為、增強服務意識、強化結果運用等5項工作要求。二是明確重點監察內容。聚焦“兩高”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執行情況、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淘汰制度執行情況、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服務情況等5個重點內容,明確了監察對象和監察內容。三是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要求各地區節能主管部門制定年度節能監察計劃,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高耗能項目實施重點監控,按年度報送節能監察工作總結,推動節能監察工作制度化、常態化。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對全國節能監察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方完善節能監察體系,增強節能監察力量,規范開展節能監察工作,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確保能耗雙控目標完成,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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