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7月5日,中國企業發展論壇第五次企業黨建(案例)研討會以視頻會議方式隆重舉辦。本次研討會的主題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召開,推動企業黨建創新,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由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指導,《中國企業報》集團、中企黨建研究院主辦,海亮集團有限公司協辦。國務院國資委新聞中心原主任、中企黨建研究院顧問毛一翔出席會議并作主旨演講。
以下為演講內容:
各位領導、同志們:大家好。
很高興參加由《中國企業報》集團、中企黨建研究院舉辦的中國企業發展論壇第五次企業黨建(案例)研討會。
由《中國企業報》集團、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紅旗出版社、《非公有制企業黨建》雜志共同發起的“全國企業黨建創新優秀案例征集活動”,2022年度案例征集收到案例350家,比去年多出100多家,說明活動在企業的受歡迎程度,也反映了企業黨建得到重視和加強的情況。在此向入選案例的企業表示祝賀。
下面我就企業黨建工作談點自己的學習體會,不當之處,盡請批評。我初步的學習體會是:
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加強企業黨建工作,既是理論問題,也是實踐問題,是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國情決定的,也是由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國家現代化治理體系所決定的。
一、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早在1980年1月1日,鄧小平在出席政協全國委員會舉行的新年茶話會上就強調指出:“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必須保證黨的領導。我們之所以能經得起風浪,黨的領導是最根本的一條保證。黨的領導,是四項基本原則中帶根本性的一條。”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2013年12月10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很多特點和特征,但最本質的特征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2021年7月1日,習近平同志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再次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運所系。”
《中國共產黨章程》總綱中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總綱第一條就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
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鮮明特征。2015年2月2日,習近平同志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在當今中國,沒有大于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力量或其他什么力量。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領導力量。”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必須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2018年2月28日,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環節落實和體現。”
在制度層面,黨的十九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在總綱中強調,“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2016年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了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2017年10月2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強調,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從根本上關乎黨和國家前途命運、關乎人民根本利益。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求“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制”,“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確保黨在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2021年11月,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黨確立習近平同志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反映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對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對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具有決定性意義。”
三、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鮮明特征。2016年10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國有企業要不要、國有企業要不要加強黨的建設、怎樣加強黨的建設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新時代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習近平指出,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的有機統一。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歸結到一點,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要明確黨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使黨組織發揮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要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明確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習近平強調,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組織落實、干部到位、職責明確、監督嚴格。
由此,“兩個一以貫之”,就被確立為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根本特征,其基本精神就是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確保國有企業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各治理主體不缺位、不越位。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第四次修正。修改后的《公司法》第一章總則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條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憲法》和《公司法》中的這些規定,應該視為對所有中國企業,包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等按《公司法》設立的所有公司都適用。
關于國有企業黨的建設。《黨章》第三十三條規定,“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發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定討論和決定企業重大事項。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
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強調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要求堅持黨的建設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以及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市場競爭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要求嚴格落實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
2021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中央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意見》,對中央企業進一步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意見》提出,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是黨的組織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業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同時,《意見》在明晰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的職責范圍,規范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要求和程序,明確黨委(黨組)在董事會授權決策和總經理辦公會決策中發揮作用的方式,強化黨委(黨組)在執行、監督環節的責任擔當,以及加強黨委(黨組)自身建設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召開五年多以來,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以釘釘子精神持續落實全國國企黨建會30項重點任務和23項重點工作,制定《中央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試行)》,推動中央企業集團全面完成“黨建入章”,全部實現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一肩挑”,專職副書記應配盡配并進入董事會,普遍建立黨委(黨組)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前置把關的制度機制。制定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持續開展黨建責任制考核,企業黨的建設切實加強、質量顯著提升。
關于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2012年3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會見全國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會議代表時強調指出,非公有制企業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業的數量和作用決定了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在整個黨建工作中越來越重要,必須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實實抓好。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抓好“兩個覆蓋”、發揮好黨組織“兩個作用”、加強“兩支隊伍”建設很重要。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健全機構、配強力量,注重分類指導,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2018年11月1日,習近平同志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指出:“我國非公有制經濟,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方針政策指引下發展起來的”。“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主體,也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力量”。2020年7月21日,習近平同志在企業家座談會上,勉勵企業家在愛國、創新、誠信、社會責任和國際視野等方面不斷提升自己,努力成為新時代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
《黨章》第三十三條規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由此,將黨的領導和黨建工作要求嵌入到企業制度之中,通過保證企業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監督企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實現黨對企業的領導。
2012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指出:非公有制企業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力量。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是堅持和完善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的需要,是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的需要,是以改革創新精神提高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科學化水平、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需要。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是黨在企業中的戰斗堡壘,在企業職工群眾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在企業發展中發揮政治引領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黨中央部署要求,中央組織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等部門持續推動,各地著力健全體制機制,構建各級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兩新工委)統籌指導、行業管理部門縱向推動、園區等聚集區橫向拓展、街道社區兜底管理的工作體系,精準推進“兩個覆蓋”;著力分層分類推進,黨對非公經濟領域的全面領導不斷加強,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黨的組織和工作實現全面覆蓋,黨組織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的引領作用有效發揮,黨在非公經濟領域的階級基礎、群眾基礎不斷厚植。
綜上所述,我們深刻地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的領導是全面的、系統的、整體的,是領導一切的、集中統一的;黨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的有機統一。
因此,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憲法》《公司法》和黨的《章程》所賦予、所規定的;既對國有企業適用,也對非公有制企業適用;既有宏觀政治、法律、政策的,也有微觀具體、針對性的,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的有機統一。
堅持黨的領導,是當代中國企業能夠得以永續發展、基業長青的根本所在、命運所在。
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加強企業黨建工作,核心是加強黨的政治領導,最重要的是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四個自信”,增強“四個意識”,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戰略和戰略部署,將企業的發展與黨的理想、國家的發展同步同向,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我們企業應有的貢獻,造福于民族,造福于人民。
以上就是自己的學習體會,不當之處,請同志們批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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