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由大成律師事務所北京總部刑事業務部門主辦的“死刑(復核)案件辯護策略與法援”研討會在大成總所21層會議室成功舉辦。
死刑,是對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種極刑處置。剝奪人之生命,是最嚴厲的刑罰,一旦執行則再無回轉可能。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須找出一切對當事人可以不適用死刑的事實和理由,幫助死刑復核庭在決定生殺予奪前給予最后的慎重。正因為死刑復核程序是一項防錯糾錯的特別程序,死刑復核的辯護策略也具有不同于一、二審的特殊性。
? 本次研討會由大成律師事務所北京總所刑事業務部門的宋盈律師主持。宋律師介紹,自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為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試行)》實施以來,我所刑事業務部門的律師多次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擔任死刑復核階段辯護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此次研討會共邀請了北京總所七位高級合伙人圍繞死刑復核案件的辯護策略、法律援助展開探討,充分體現出大成刑辯人對死刑案件的高度關注以及悲天憫人的人文情懷。
圖/宋盈律師
大成北京總所刑事業務部門聯合負責人婁秋琴律師作了題為《死刑案件的辯護策略》的發言。婁秋琴律師從有與無、輕與重、死與不死三個維度,結合自己辦理的故意殺人案、貪污案以及販賣、運輸毒品案三個案件分別展開。首先,在故意殺人案中,婁律師提出當事人被刑訊逼供作出有罪供述等程序辯護要點,并結合在案證據提出當事人沒有作案空間和時間可能等實體辯護要點,最終取得從死刑到改判無罪的結果。其次,在貪污案中,涉案金額巨大,案件定性爭議極大,婁律師采取的是改變定性的辯護方案,結合合同法、勞動法等部門法提出當事人不構成貪污罪,而應以輕罪論處。最后,在販賣、運輸毒品案件中,婁律師提出除了從主觀明知、行為定性等角度辯護外,還要從管轄、毒品的搜查、扣押、稱量、取樣、鑒定等程序問題入手,講授了在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中如何運用死刑政策、證據規則以及程序性辯護等問題。
圖/婁秋琴律師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許昔龍律師作了題為《死刑案件辯護經驗談》的發言。許昔龍律師曾代理過多起死刑案件,有為死刑案件被告人作辯護人,也有為死刑案件被害人作訴訟代理人的,在擔任死刑案件復核階段辯護人時,許昔龍律師提到其都會習慣性地與原審辯護律師取得聯系,他們是原審庭審活動的親歷者,跟他們取得溝通,聽聽他們的看法,往往對辯護觀點的整理有很好的啟發作用。另外,許昔龍律師指出,一些死刑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師不具備“三年以上相關執業經驗”,不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也有省級人民檢察院在二審開庭時調用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出庭,而未經本級人大常委會作出任職決定的情形。許昔龍律師還提到,有的死刑案件中對個別重要證據的質證,卻是由法官單方到看守所征求被告人的意見,沒有經過正式的庭審質證程序。
圖/許昔龍律師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曉洋律師作了題為《死刑復核法律援助案件幾點辦案心得和工作提示》的發言。孫曉洋律師提出,我們應當關注兩個不同。首先要關注死刑案件辯護與死刑復核案件辯護的不同。在死刑復核案件的辯護中,除了要研究死刑案件應當研究的所有問題外,還要重點研究是否存在排除適用“死立執”的事實和情節。為此,除了要研究剛性的法律規定之外,還要重點研究柔性的的刑事司法政策;其次,我們要關注法律援助辯護與委托辯護的不同。法律援助律師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同時我們要利用好援助律師的條件,更加敢想敢為。孫律師結合自己辦理的兩起死刑復核法律援助案件,指出律師要善于捕捉證據所傳遞的更多信息,結合刑事司法政策關注犯罪起因、被害人過錯等問題,對于一些有價值的細節,可以“小題大做”。孫律師還分別對兩起案件的主要辯護觀點進行了條分縷析。此外,孫曉洋律師作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業務咨詢委員會的副主任,對辦理死刑復核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同行提出了許多有益的工作提示。
圖/孫曉洋律師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成律師作了題為《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策略》的發言。張成律師分別從程序辯護、實體辯護以及關注司法理念三個方面展開自己的分享。就程序性辯護而言,張成律師認為在最高院死刑復核階段開展程序性辯護比在一審、二審階段更有效果,特別在毒品類案件中表現更為明顯。就實體辯護而言,張成律師以辦理的故意殺人案件為例,主張在定性上應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律師可以分別從取證、爭取賠償諒解以及求刑等方面開展工作。與此同時,張成律師指出在辦理死刑復核案件中,律師應當充分關注少殺慎殺等刑事司法政策、理念,并將其作為辯護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圖/張成律師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峰律師作了題為《死刑復核案件法律援助質效提升與制度完善》的發言。王峰律師認為在死刑案件的一審、二審階段,法律援助律師無論在會見、當庭辯護以及提交辯護意見方面均需要進一步加強。針對以上問題,王峰律師提出,應當提升死刑復核法律援助案件的質效。結合自身辦理案件經驗,分別從閱紙本、電子證據等全案全卷、與當事人充分會見、盡量當面向最高院法官提交辯護意見等方面分享辦案心得、體會。最后,王峰律師提出死刑復核程序應從相對封閉到適度開放,建立死刑復核聽證制度,由最高院組織聽證,聽取被告人、辯護人和公訴人的意見,以體現堅持死刑案件最高、最嚴標準,嚴守死刑復核的最后一道防線。
圖/王峰律師
大成北京總所刑事業務部門聯合負責人張志勇律師作了題為《漫談死刑案件辯護與代理若干策略》的發言。張志勇律師以自己辦理的四個案件為切入點,談到死刑案件關涉天理、國法、人情。如代理被害人要求潛逃二十三年的殺人犯應判處死刑;作為趙某某放火案的辯護人以命案賠償作為免死的重要籌碼,取得了不核準結果;作為劉某販賣毒品案的辯護人提出不適用死刑立即執行的各項情節,取得了不核準結果;在重大敏感案件中作為辯護人堅守法律底線,盡一切可能為當事人及其家屬爭取權益。最后,張律師表示,死刑話題是沉重的話題,由衷地希望:愿天下無冤魂。
圖/張志勇律師
研討會最后,由大成總所刑事業務部負責人于興泉律師進行總結點評。于興泉律師表示,本次研討會各位分享者均是有過辦理死刑案件的資深律師,會上提出的死刑復核案件辯護策略、經驗富有借鑒價值,值得交流推廣,希望各位同仁繼續關注、研討死刑案件辯護,積極投身法律援助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
圖/于興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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