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政府印發《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十四五”規劃》。規劃提出,將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所,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與國際碳交易業務。
同時,廣州市政府還提出將創新交易模式和交易產品,積極爭取開展全省用能權現貨交易試點,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開展碳期貨品種研究開發,積極推進其他綠色發展類期貨品種的研究開發工作,深化碳排放權抵質押融資試點、林業碳匯生態補償試點。
此前,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已正式成立,主打藍碳產品的市場化交易。今年7月25日,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冊資本3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排放權交易服務、交易所業務以及碳減排、碳轉化、碳捕捉、碳封存技術研發等。
與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所主要探索引入國際資金參與交易不同,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瞄準的是建設國際化碳排放權交易平臺,面向國際市場、引入國際客戶、交易國際產品,利用海南自貿港對外開放的優勢政策,在我國本土建設國際化碳市場。
據悉,我國與國際碳市場互聯互通的探索目前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嘗試引入國際資金進入試點市場,另一種是建設以國際市場為方向的交易平臺。
碳市場鏈接是建立全球碳市場的發展趨勢,也是全國碳市場未來深化發展面臨的要求,粵港澳大灣區不僅具有成熟的廣東碳市場基礎,更疊加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氣候投融資試點等有利契機,有充分的條件成為碳市場國際合作的試驗田,為全國碳市場國際合作奠定基礎。
《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十四五”規劃》指出,廣州將發揮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平臺功能,探索組建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所。同時,探索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外匯試點,允許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資格審查的境外投資者(境外機構及個人),以外匯或人民幣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
探索引入國際資金參與交易,顯然是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所探索的路徑之一。
去年9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在發布的《廣東省深入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中也提到,推進基于廣東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基礎,研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推動港澳投資者參與廣東碳市場交易,建立碳排放權跨境交易機制。
眾所周知,碳市場和碳定價機制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
在2022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指出,培育發展全國統一的生態環境市場,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用水權交易市場,實行統一規范的行業標準、交易監管機制。
這釋放了碳市場從全國層面加快統籌推進的明確信號,將打破試點碳市場的割裂分散局面,最終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碳市場的高度集中和統一,釋放中國碳市場的規模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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