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陸續(xù)有讀者爆料: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以大宗、期貨、外匯名義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年化收益高達120%,承諾月付息10%,到期100%返還本金的行為涉嫌非法集資。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14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周虹云。股東陳植寅,高管周虹云、王維廉。經(jīng)營范圍:一般經(jīng)營項目是:日用百貨銷售;農(nóng)副產(chǎn)品銷售;禮品花卉銷售;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銷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jīng)營活動),許可經(jīng)營項目是:酒類經(jīng)營。在經(jīng)營范圍中并未發(fā)現(xiàn)該公司具備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資質。
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講師向記者介紹:“寶匯資產(chǎn)管理(澳洲)投資基金成立于1991年,總部在澳大利亞的墨爾本,整個操作以及運營團隊在新加坡。我們是一家多元化的金融投資管理集團,提供期貨大宗貿易以及外匯業(yè)務,總部那邊投資上千萬、上億的客戶還是很多的。2022年2月14日正式進入中國市場。”
“我們的產(chǎn)品優(yōu)勢,首先外匯市場巨大,市場就存在客觀公平以及透明的特點,對投資者來講是公平的;第二,外匯交易能夠滿足投資者需求,第三,我們有專業(yè)的操作團隊以及風控策略。我們集團給到客戶簽合同保本,受中國法律保護。10月9日,我們單一客戶直接就復投了480萬元,從去年到現(xiàn)在他在我們公司投了1000多萬,而且這個客戶屬于我們老客戶轉介紹來的。(上周)12月初,我們兩天時間就復投了一個億。”
記者從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了解到,這個項目運行時間有一年零九個月,都是300萬起投的。小金額投資從2023年9月份才開始,5萬元起投。
投資人的資金去向:小金額打法人個人賬戶,大資金(100萬元以上)的打到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賬戶。
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與投資人簽訂的《合同書》顯示:甲方為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乙方為投資人。合同約定: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幣XXXX元整,負責大宗貿易投資管理。期限為一年。利潤定義:投資期間分紅每月10%,到期100%歸還本金,公司回購,合同書交還。
2022年3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guī)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jīng)有關部門依法許可或者借用合法經(jīng)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網(wǎng)絡、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信息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未經(jīng)許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承諾保本保息的行為涉嫌非法集資。投資人資金進了法人賬戶的話,怎么納稅呢?合同顯示投資人資金用來大宗貿易投資,最終流向了海外?
1月24日,記者到深圳市福田區(qū)京基濱河時代廣場A座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采訪,前臺稱領導都不在,留下采訪函。截至發(fā)稿并未收到該公司的回復。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陷入兌付風波的“鼎益豐”也在該棟樓辦公,鼎益豐控股曾先后兩次被深圳監(jiān)管部門點名。那么深圳市寶荃貿易有限公司是否會步“鼎益豐”的后塵?記者將持續(xù)關注。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