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國新辦召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有關情況。據悉,《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于近日公布。《意見》提出,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市場監管系統全面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并分別明確了到2022年、2023年的工作目標。
“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是新形勢下加強市場監管的一項創新性制度供給,對于構建信用導向的營商環境十分重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蒲淳介紹,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就是從更好地服務企業發展出發,做到有效監管、公正監管,為守法誠信企業打造良好環境,讓監管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
蒲淳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注重夯實工作基礎,完成三項基礎性工作。一是花大氣力做好涉企信息歸集工作,按照全面、及時的原則歸集各類涉企信用風險信息。二是科學構建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制定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實現全國范圍內分類標準的相對統一。三是做好信息化系統的統一融合,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建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
強化分類結果運用,做好三個方面工作的結合。一是做好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結合,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制定抽查計劃,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二是做好與專業領域風險防控的結合,探索建立“通用+專業”的專業領域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更好地實現重點監管、全鏈條監管;三是做好與探索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的結合,充分發揮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作用,根據風險狀況動態調整監管政策和措施,實施科學有效監管。
加強風險監測預警,推動監管模式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對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及主要風險點進行精準識別和及時預警,及早發現企業異常情況和風險,由常規監管向關口前移轉變;二是通過對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分析,及早發現高風險區域和高風險行業,主動采取措施,由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轉變;三是對于通過大數據分析、重點指標監測等方法發現的企業異常情況和風險,加強與企業溝通,適時對企業進行提醒、指導,由事后處置向事前示警轉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信用監管司司長劉燕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還將不斷完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提高信息的歸集運用能力,實現科學分類、精準分類,更好地為監管賦能,推動實現精準監管、有效監管、智慧監管和公正監管。(記者 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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