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家民營銀行收到監管部門罰單,違法違規事實均涉及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筆者認為,務必警惕部分民營銀行野蠻生長,切實防范金融風險,引導其回歸服務實體經濟薄弱環節的初心。
從2014年首批5家民營銀行開啟試點至今,民營銀行發展已走過七年歷程,在我國銀行機構體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民營銀行有“民資、民企、民營”三大特征。所謂民資,是指從股權結構看,民營銀行的全部股東均為中資民營企業,其資本金全部來自民間資本;所謂民企,是指從服務對象看,民營銀行以服務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個體經營者為本職;所謂民營,是指從治理結構看,民營銀行按照市場機制自主經營管理,相較于國有銀行具有一定靈活性。
國家推進民營銀行發展的初衷,是豐富和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體系,激發民營經濟活力,增強對中小微企業、“三農”等經濟發展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然而,部分民營銀行經營行為已嚴重違背初心。有的偏離主業,盲目壘大戶、攤大餅,埋下風險隱患;有的違法違規開展業務,如通過不公允定價的關聯交易向關聯方輸送利益、向房地產項目違規放貸;有的“三會一層”(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履職不到位,主要發起人尤其是第一大股東強勢、過度介入銀行經營管理。
究其原因,既與監管不到位、民營資本逐利本性有關,也與民營銀行某些“先天不足”劣勢有關。
以民營銀行普遍面臨的資本金補充難題為例。資本金是銀行經營的本錢。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大,不少民營銀行出現資本金缺口。如何補充?從內源渠道看,由于民營銀行成立時間較短,有的甚至尚未盈利,沒有足夠的利潤用于補充資本金;從外源渠道看,一是發債,二是增資擴股,但這兩條途徑均受阻。若發債,按照相關規定,商業銀行發債需滿足近三年連續盈利等多項要求和監管指標,大部分“新生兒”無法達標。若增資擴股,大股東雖有意愿有實力,但又受限于30%的持股比例上限。
在這種“先天不足”因素影響下,部分民營銀行不被市場看好,加之此前頗具吸引力的員工持股激勵措施無法落地,導致一些專業人才“引不來、留不住”,經營管理人員流動性較大,內控合規短板凸顯。但是,“先天不足”不是違法違規經營的借口。發展民營銀行必須堅守風險底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為此,建議有關部門深入調研民營銀行發展掣肘問題,出臺更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逐步緩解資本金補充政策障礙,同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采取差異化監管舉措,進一步釋放民營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潛能。
接下來,民營銀行務必回歸本源、保持定力,充分發揮比較優勢,與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互補發展。一是發揮機制優勢,審慎、穩步推進業務創新、服務創新、流程創新、管理創新;二是充分借力股東資源,深耕股東所在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的實體企業金融需求;三是善用金融科技,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
從根本上看,民營銀行還需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內控體系。要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制度,嚴防大股東干預民營銀行正常經營;加強關聯交易管理,防范不當關聯交易風險;強化市場約束和提高透明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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