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精神深植于每個人的行為之中,每個人都有潛力做出創新,而這種創新的激勵因素就存在于市場機制之中。
經濟學史上,約瑟夫·熊彼得率先提出了創新理論和企業家理論。他認為,企業家的職能就是實現創新,這是具有開創性的觀點。然而,遺憾的是,熊彼得的經濟學基礎仍然是主流新古典的均衡狀態經濟學。這種方法假設市場在任何時候都處于均衡狀態或近似于均衡狀態。即使外部基礎變量發生變化,強大且迅速的均衡力量也能迅速達到均衡,也就是說,省略了對均衡是如何實現的解釋。這是因為,主流新古典經濟學的核心假設是理性人假設,而理性人被認為是擁有做出最佳決策所需的完全的知識和決策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市場當然從始至終一直都是處于均衡狀態的。
以均衡狀態為基礎的主流新古典經濟學理論無法為企業家創新提供解釋,因為全知或理性無知的理性人不可能具有企業家精神。因此,熊彼得認為,企業家并不是一般的市場參與者,而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人,他們的行為是一個特殊的問題。企業家“首先會有一種要締造一個私人王國,常常也是一個王朝的夢想和意愿”“其次則有征服的意志,奮斗的沖動”“最后還有創造的歡樂,把事情辦成的歡樂,或者只是發揮個人精力,施展個人智謀的歡樂”。 由于企業家創新才能的發揮完全是企業家基于個人因素的行為,所以,熊彼得悲觀地預測,在社會力量的作用下,創新將漸漸停止,進步成為一種機械化的過程,企業家英雄再無用武之地。他甚至得出資本主義將因此消亡的結論。
但是,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人的行為的普遍性質,便可以知道,企業家創新和人的行為是完全統一的,企業家精神深植于每個人的行為之中,每個人都有潛力做出創新,而這種創新的激勵因素就存在于市場機制之中。
首先,企業家創新不是盲目的,而是為了實現企業家利潤或者說純利潤;其次,實現純利潤的方式是套利,即用較低的成本實現較高的收益;具體而言,企業家是在利潤的驅使下,警覺地發現他人所不知道的知識,并運用這種知識把握潛在的套利機會。
人的行為包含了以上關于企業家創新的所有要素。首先,我們將人的行為限定為有目的的行為,其目的就是以較為滿意的情況代替較為不滿意的情況。這二者之間的差距,可以視為是一種“純利潤”;其次,人的行為總是一方面取,一方面舍,即用舍棄的較小代價換取較大收益,這可以說是一種交換或套利;第三,行為人是在選擇、決定和企圖達到一個目的,在這個過程中,行為人必然會盡可能地利用各種信息來做出決策,包括發現新的信息并加以利用。可見,任何行為人都具有創造性的潛質。
人的行為因其具有創造性潛質,而區別于動物的生理反應或機器的按程序運轉。我們以表面上最不具有創造性的人的行為來說明這點,比如說,某個人在某一家公司的同一個崗位上干了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他每天按時上班,按時下班,在同一間辦公室,多年如一日干著差不多相同的活,從來沒有什么變化。但他的這種行為,仍然不是什么條件反射或程序運行。他每天做這同一件事情,只是因為他還沒有發現環境條件有什么機會,值得他改變行為,繼續在這里上班仍然是他最好的選擇。但是,他的行為仍然是在比較和取舍之后的決定,可以說,他每一天去上班都是做了一個獨立決策,而不是簡單的機械性重復。我們能夠想象,如果他發現了什么更好的機會,能獲取更大的利益,他肯定會做出相應的新的反應,而不會受制于現有的既定行為模式。
因此,這種人的行為的創造性潛質,如果得到了發揮的機會,就成為了企業家的創新行為。只要制度環境還允許人們通過行為改善自己的處境,或者說,允許企業家發現并利用可能的利潤機會,就不用擔心企業家創新精神的枯竭。企業家創新行為不是特殊人才的特殊行為,每個人在適當的情況下都可能展現出創新才能。
(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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