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與企業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通知》明確,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及時調整信貸管理系統,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完善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相關盡職免責規定。
《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創新延期貸款產品和服務,強化金融科技賦能,提前對接企業延期需求,為企業提供差異化貸款延期方式、線上續貸產品和貸款延期線上辦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對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貸款延期申請可“容缺辦理”,事后補齊。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公示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及辦理時限,提高小微企業辦理貸款延期的便利度。
2020年以來,為應對疫情對市場主體的沖擊,人民銀行等部門出臺實施了中小微企業貸款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有效緩解了中小微企業資金周轉壓力?!按舜?#xff0c;人民銀行等部門再次強調,對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金融機構予以延期,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底,并對‘容缺辦理’等相關工作進行統籌安排,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給小微企業吃下一顆定心丸,有助于穩定小微企業的信心和預期,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走出困境?!闭新摻鹑谑紫芯繂T董希淼表示。
為充分調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積極性,《通知》提出,人民銀行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金融監管部門落實好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差異化政策;各級財政部門在考核國有控股和參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2022年經營績效時,應充分考慮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影響,給予合理調整和評價。同時,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有貸款延期需求的企業延長擔保期限,繼續提供增信支持。(記者 張莫)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