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8月2日聯合發布多個公告,明確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進一步為經營主體減負擔、增動能。
中央政治局會議要求,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延續、優化、完善并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此次發布的多數政策是對今年底到期的優惠政策進行延續,一些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礎上進行優化完善,部分政策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許文表示。
按照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許文分析,按照上述規定,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范圍,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為不超過200萬元,“為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國家提高了政策優惠力度”。
公告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外,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值得關注的是,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也延續至2027年底。按照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以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收入為500萬元、適用征收率為3%為例,由于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一年可節省10萬元增值稅,減負效果十分明顯。”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李旭紅分析。
稅費優惠政策還在支持小微企業融資上發力,推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公告明確,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李旭紅認為,該政策可直接減輕金融機構稅收負擔,提升其向小微企業的融資意愿,為小微企業引入更多資金“活水”;對經營主體而言,則通過降低金融機構的稅負間接給企業減負。
兩部門還明確了延續執行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政策條件。
許文認為,“此次各項稅費優惠政策都是執行到2027年底到期,優惠期限相對于之前都有所擴展,更有助于穩定企業政策預期,向市場釋放穩增長、穩預期信號”。
“總體來看,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形成合力,助力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活力的提升,還可進一步改善經營狀況,充分吸納就業。”李旭紅表示,中小微企業以民營經濟居多,優惠政策對于提振民營企業發展信心將發揮重要作用。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9279億元。分企業規模看,中小微企業受益最明顯,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5766億元,占比62%。(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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