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龍華區觀瀾老街夜市正式開業引發網友熱議,但討論的話題不是小吃美食,而是一份“商戶現場管理制度”。這份文件顯示,商戶需嚴格按照營業時間規范出攤開市,否則,視情節嚴重將處以一次200元至300元罰款。文件還對請假、遲到、早退等方面進行了規定,若違反規定將予以罰款。對此,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辦回應:網絡流傳的觀瀾街道對擺攤商戶遲到早退罰款等信息不實,目前夜市正有序運營中。
據了解,觀瀾老街夜市位于新瀾社區深圳地鐵4號線觀瀾站B出口,地處觀瀾老商圈核心區域,占地面積3800平方米,是龍華區目前最大的夜間經濟點。夜市共規劃180個攤位,包含特色餐飲、非遺文創、生活服務等多種業態,已有138家攤販簽約營業。
觀瀾街道辦表示,當前正式合同中并沒有寫明具體營業時間,但夜市門口有公示明確的管理規章制度,要求觀瀾老街夜市商戶需要服從場地運營時間安排,參與經營活動,經營時間為每日17時至次日凌晨2時,商戶可提前1小時到場準備,不得晚于凌晨2時結束營業。遇周末及節假日觀瀾老街夜市管理團隊將酌情提早營業時間或者延遲結束時間。商戶應遵守本規定,如有違反,觀瀾老街夜市管理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與夜市活動的資格。該街道辦還表示,雖然商戶最遲可經營至凌晨2時,但由于夜市位于非居民集中區的空地,所以不會出現深夜擾民的情況。 (經濟日報記者 楊陽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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