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關要求,牽頭構建了中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連續三年組織開展了6批次中國營商環境評價。2020年,參評城市范圍進一步擴展至80個城市,并首次將18個國家級新區納入評價范圍,開展體現新區特點的營商環境評價,進一步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全面梳理總結2020年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情況,組織編寫并公開出版了《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1》。
《報告》有三方面特點。一是在繼承中創新。作為系列報告的第二部,在首部報告基礎上系統介紹了2018年以來,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政策的發展脈絡,以及中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和評價機制從探索建立、優化完善、到全面推開的發展歷程,向社會多角度、全鏈條展示了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方案和路線圖。同時,創新形式、豐富載體、深入淺出、講深講透參評城市的首創經驗和典型做法。二是在創新中發展。重點以“解剖麻雀”的形式講解各地開展的原創性、差異性探索。集中展示標桿城市開展的實踐探索和務實舉措,梳理總結進步較快城市用好評價成果、狠抓督促落實、推動政策落地見效的具體做法。三是由點及面突破。專設“改革集萃——新區實踐篇”,系統介紹參評國家級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和創新舉措,供各地學習借鑒。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地區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的宣傳推介、總結提煉、研究論證,分批復制推廣。
一是以查缺補漏推動落實。進一步推動各參評城市主動結合評價發現的短板不足,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加快補齊短板,切實解決企業關心、群眾關注的相關政策難點、執行堵點、監管盲點、體制痛點。
二是以制度創新固化成果。更加注重總結提煉參評城市在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政策落實方面的成熟經驗做法,推動將更多改革成果上升為制度措施。下大力氣解決一批長期困擾企業和群眾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在法治框架內探索出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持續貢獻創新做法和鮮活經驗。
三是以參評城市帶動全局。營商環境評價的目的是鼓勵參評城市主動探索、形成經驗,進而帶動全省、全國所有城市競相優化營商環境。下一步,將進一步推動參評城市間加強互學互鑒,復制推廣標桿城市好經驗、好做法、好案例,同時充分發揮好參評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積極推動所在區域打造營商環境新優勢。
四是以開放高地引領改革。國家級新區作為各地重要的綜合功能平臺,承擔著國家重大發展和改革開放戰略任務,是所在省(市、區)經濟發展的風向標,優化營商環境具有天然的政策高地優勢。下一步,將推動參評國家級新區更好發揮開放高地的排頭兵、先行者、示范區作用,激發“鯰魚效應”,主動挖掘改革亮點,進一步加快改革步伐,為推動全國層面向縱深推進改革積累經驗。(本報記者 季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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