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8月12日從文化和旅游部獲悉,文化和旅游部日前發布《關于加強行業監管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執法,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游”、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導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等各類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文化和旅游部表示,自科學精準實施跨省旅游“熔斷”機制以來,旅游市場整體運行平穩有序,旅游行業恢復發展呈現良好勢頭,但部分地區“不合理低價游”、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導游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等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給處于恢復階段的旅游市場帶來了嚴重負面影響。
通知指出,以保障游客合法權益為目標,嚴格規范旅游市場秩序。要堅持綜合執法與信用監管相銜接,對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開展失信主體認定、實施信用管理措施。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規經營,不以不實價格招徠游客,不以不實宣傳誘導游客。壓實旅行社質量主體責任,在招徠、組織、接待各環節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和服務規范,與游客依法簽訂旅游合同,并及時上傳至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要多渠道提醒游客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對超低價的旅游產品要提高警惕,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行業組織要倡導旅行社誠信經營,強化行業自律,加強自我監督。
通知要求,以提升服務質量為根本,規范導游執業行為。各地要按照《加強導游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行動方案(2021—2023年)》要求,加強導游業務培訓,提升導游專業水平與服務質量;要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未取得導游證而從事導游活動、辱罵游客、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游客參加購物活動、向游客兜售物品、擅自增減旅游項目等問題,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凈化市場環境,健全執法保障。
通知強調,以整治“不合理低價游”為重點,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執法,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游”、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導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等各類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布指導案例,震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要緊盯網絡輿情,提高問題發現能力,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要提升旅游投訴處理效率,依法依規分類處置舉報線索與糾紛投訴,保障廣大游客合法權益。(記者 班娟娟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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