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1月1日(含)起,公積金貸款在住房套數認定上不再考慮商業貸款情況。
減輕購房者置業壓力
《通知》稱,為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體現公積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了優化。
其中,首套住房認定標準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北京市無住房且全國范圍內無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記錄的,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申請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無住房但全國范圍內有1筆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國范圍內有1筆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執行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申請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國范圍內已使用過2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9月1日開始,北京已執行商業貸款“認房不認貸”,而公積金一直執行之前的標準。近期,上海等城市公積金貸款的套數認定標準相繼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放寬,有利于降低購房者的購房成本。
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本次北京公積金政策調整,有利于無房且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這類群體可以享受較低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更低的首付比例以及較高的貸款額度,有效降低購房者置業成本,減輕購房者置業壓力。
優化住房套數認定
中國證券報記者觀察到,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均發布了公積金新政。
10月17日,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優化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明確,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無住房、在全國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認定為首套住房。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在全國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關事項的通知》,深圳無房的繳存職工可按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可選擇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月應繳存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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