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中央網信辦、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共同發布了互聯網營銷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根據定義,互聯網營銷師是在數字化信息平臺上,運用網絡的交互性與傳播公信力,對企業產品進行營銷推廣的人員。
近年來,伴隨互聯網經濟的繁榮發展,互聯網營銷應運而生,以帶貨主播為主的互聯網營銷從業人員隊伍迅速壯大。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全國互聯網營銷師已超1000萬人,且從業人員數量以每月8.8%的速度快速增長,覆蓋用戶規模達到8億以上,直接帶來的營銷成交額達千億元,不僅拓展了消費需求,也促進了產品銷售,促進了經濟發展。
直播帶貨在迅猛發展的同時,互聯網營銷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的短板也開始凸顯,一些帶貨主播虛假宣傳、數據造假、兜售假冒偽劣商品等亂象俯首可拾,營銷“翻車”事件此起彼伏。在此語境下,如何規范互聯網營銷師的營銷行為,以此促進整個行業“素能”的全面提升,是亟待有解的現實命題。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直播帶貨中滋生的種種亂象,一定程度上與整個行業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缺失密切相關。作為一種基于互聯網經濟而生的新興職業,互聯網營銷師在初期本身就會出現“成長中的煩惱”,需要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有效約束,否則,難免讓整個行業步入野蠻生長的惡性循環中。出臺互聯網營銷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是規范直播帶貨、促進整個行業從業人員“素能”提升的必然抉擇。
2020年6月,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組織申報的互聯網營銷師新職業通過審批,正式納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直播帶貨主播從此成為被國家正式認證的新興職業。既然是獲得認證的新興職業,就理當遵循相應的職業行為規范和行業規范,這也是直播帶貨應該走的大道正路。在此背景下,人社部順勢而為地推出互聯網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正當其時。
此番出臺的互聯網營銷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既對這一新興職業進行了準確定義,又將其工種細化為4個類別,并對各個類別的工種設置了5個或3個等級,厘清了互聯網營銷師的職業邊界;同時,標準還對各級工種設置了極具針對性的申報條件,解決了準入門檻低而導致從業人員魚龍混雜的問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嚴控質量”被寫入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守則中,更有助于通過誠信守法的職業操守終結主播帶貨“翻車”的亂象。這種量身定制的職業技能標準,全方位地為互聯網營銷師的職業活動提供了根本遵循,必能在規范直播帶貨行為、深化職業技能培訓和提升從業人員“素能”水平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互聯網營銷師的直播帶貨營銷行為,既關乎消費者的權益,也關乎企業的利益,更關乎整個行業生態的向善向上,必須對其執業行為依法予以規范,這是出臺互聯網營銷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最大意義所在。相信隨著各項標準的應聲而落,直播帶貨必將以更理性、更智慧、審慎而從容的消費行為迎接新消費時代,讓公眾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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