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生活性服務領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推動生活性服務領域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促進生活性服務業轉型升級,著力培育經濟新增長點,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扎實推進市委市政府“十項行動”,堅持發展與規范并重,強化政策支持、引育結合、場景牽引、創新驅動,聚焦重點領域平臺,優化產業生態體系,加強監管服務,為天津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引進全國知名生活性服務領域平臺企業區域性總部或功能性總部20個,培育國內領軍平臺企業2家,匯聚超過200家平臺企業;包容審慎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良性互動的產業生態不斷完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持續優化,生活性服務領域平臺經濟規模效應逐步顯現。
二、聚焦重點領域
(一)互聯網銷售平臺。依托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以及各區相關產業載體,推動頭部電商平臺企業設立區域性總部,加大布局功能性總部,在津平臺主體數量達到50家。培育和發展本土電商平臺,支持做大平臺業務覆蓋面,形成一批線上年度交易總額過億元的電商品牌。著力引進頭部平臺企業跨境電商業務板塊,推動傳統外貿企業向跨境電商轉型。支持做大閑置商品電商交易產業,鼓勵平臺企業與檢驗、保險機構開展三方合作,創新可信交易模式。(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稅務局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居民生活服務平臺。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垂直整合餐飲、外賣、家政、商超、養老、育幼等生活服務資源,培育線上線下生活服務模式,培育或引進2個以上區域性總部、5個以上功能性總部。擴大商品房在線交易和租賃市場規模,培育本土居住產業頭部平臺企業。加強政企合作,共享融合交通大數據,培育為消費者提供多樣化、全流程智慧出行的服務平臺。到2025年,力爭匯聚超過100家服務居民生活消費的平臺企業。(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文旅體育平臺。與國內互聯網平臺企業合作建設文旅數字服務平臺,整合酒店住宿、氣象、交通、景區信息、旅游線路等服務信息,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一站式綜合旅游服務。鞏固天津在線短租預定平臺國內領先地位,培育支持不少于3家頭部企業。扶持一批重點文化網站和應用程序(APP),大力發展數字影音、動漫游戲、數字出版、網絡文學等數字文化產業,打造數字文化特色平臺。著力引育元宇宙、虛擬現實等新藍海平臺企業和項目。鼓勵打造“津體惠”等體育健身類服務平臺,發展智能體育項目。到2025年,力爭匯聚超過30家文旅體育領域平臺企業。(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體育局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醫療健康平臺。聚焦醫藥電商、在線問診、可穿戴設備、遠程醫療等重點商業領域,推動醫療健康平臺向多元化、智能化、移動化、信息化方向發展。不斷強化醫藥電商配送體系,支持藥品經營企業建設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標準的倉儲中心,吸引一批醫藥電商平臺總部在津落戶。積極引育一批可穿戴醫療設備商業化平臺項目。進一步提升互聯網醫療平臺遠程醫療服務功能。加快互聯網醫院建設,完善互聯網分級診療服務體系,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政策實施。到2025年,匯聚超過20家醫療健康領域平臺企業。(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直播產業平臺。依托西青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天津生態城、濱海高新區等區域,培育5個以上集直播、內容創作、視頻拍攝、流量運營、云倉管理、達人孵化、行業培訓等多項功能于一體的直播產業園區(基地)。支持舉辦與直播產業相關的特色行業活動(品牌賽事)。深化與高等院校合作,探索“專業+直播”定制班培養模式,支持開展定向招生、定向培育、定向就業。積極搭建專業化、具有權威影響力的高校產學研合作基地,不斷推進相關成果在產業園區內落地轉化。(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委網信辦、市體育局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政策支持
(一)強化資金支持。各區人民政府、各部門統籌用好現有資金政策,加快兌現已明確的相關資金政策,對已制定和擬出臺的政策向平臺經濟領域傾斜,形成政策合力。設立市級支持平臺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每年依據各區人民政府和濱海新區各開發區重點領域平臺企業引育、平臺經濟發展等綜合評價結果,擇優對重點區和開發區給予獎勵。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自行制定區域支持政策,與市級專項資金形成合力,加強重點頭部企業引育,加快中小、初創型平臺企業培育。(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人才保障。用足用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相關政策,吸引更多平臺經濟人才來津發展。探索更加開放的落戶政策,強化薪酬福利、子女教育、社會保障、稅收優惠等一體化保障制度。鼓勵平臺企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市級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在培訓補貼、見習補貼、人才公寓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推廣“專業化+保姆式”平臺企業跟蹤服務保障模式,推動項目更好更快落地。鼓勵企業加強與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的合作,創新培養方式,支持建立“委培制”、“訂單班”個性化人才培養機制,加大實用型人才培養力度。鼓勵職業院校成立電商學院或設立相關專業,支持社會培訓機構開展電商技能培訓。(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基于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創新發展適應平臺企業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用好用活天津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為平臺經濟發展提供支持。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充分發揮海河產業基金、濱海產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的帶動作用,鼓勵政府投資基金領投,社會資本跟投。鼓勵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推動平臺經濟更快發展。(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天津銀保監局、天津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平臺經濟生態
(一)拓寬平臺場景應用。開展生活性服務業數字化升級行動,支持平臺企業利用培訓課程、信息、流量等數字化工具為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賦能。聚焦本市名優消費品、特色旅游、重點商圈、文化傳承、展會、競技賽事等資源,拓展“直播+商品”、“直播+旅游”、“直播+文化”、“直播+會展”、“直播+體育”等營銷模式。加快發展智慧商圈(街區)、智慧商店、智慧社區,建設一批智能消費體驗館,提升沉浸式、互動式消費體驗。持續辦好海河國際消費季,開展促消費系列活動。推動新零售業態培育,發展即時零售,外賣“無接觸式”配送,支持會員制倉儲式購物等新模式發展。持續開展“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推動老字號拓展“互聯網+”營銷渠道。推廣使用數字人民幣。(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物流配送能級。實施醫療、寄遞物流等網絡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動互聯網醫療、第三方物流、即時配送等新型服務平臺發展。鼓勵重點寄遞企業在津投資建設樞紐中心、區域分撥中心。深化電商快遞協同,支持企業自建、共建云倉,降低物流成本,提升電商交付能力。支持交郵協同,探索推動快遞企業與軌道、公交和鐵路等交通運輸方式的運力合作,推動運力、線路及場站資源的共享共用。支持寄遞服務創新升級,探索利用城市軌道交通、公交線路網絡和場站搭載寄遞服務。推動快遞企業構建一體化智能配送體系,支持發展“無接觸式”投遞業務,鼓勵建設快遞智能箱(信包箱),提升末端配送效率和服務能力。(市交通運輸委、市郵政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品牌培育。推進全市產品和服務品牌培育工作,利用“中國品牌日”系列活動,提高品牌影響力和認知度,提升“專精特新”、“津農精品”、“天津禮物”、“老字號”、“非遺”等知名產品品牌、服務品牌和文化品牌競爭力。在養老、育幼、文化、旅游、體育、家政、醫療、電商等領域引進和培育一批高價值服務品牌。鼓勵企業利用第三方綜合平臺、行業垂直平臺、自建站等多種渠道開拓市場,培育自主品牌、自有渠道、自有用戶群。引導平臺企業開展品牌消費、品質消費促銷活動,培育消費新增長點。夯實品牌建設基礎,加強品牌保護,完善跨部門、跨區域知識產權執法協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監管服務
(一)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探索建立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的監管模式,構建與平臺經濟創新發展相適應的制度環境,落實“非禁即入、非禁即可”。推進新業態、新模式監管服務創新,分領域制定監管規則和標準,對已形成較好發展勢頭的,量身定制監管服務模式。積極探索企業試錯容錯糾錯機制,審慎出臺市場準入政策,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對仍處發展初期的企業給予先行先試機會,科學設置“觀察期”。針對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依法實施“首違不罰”制度,推進實施柔性執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降低平臺經濟參與成本。開展平臺經濟集中登記試點,實現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智慧審批”。統籌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允許“一照多址”,免于辦理分支機構登記。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于法無據、擅自擴權的平臺經濟準入等制度。引導平臺企業合理確定支付結算、平臺傭金等服務費用,給予優質小微商戶一定的流量扶持。建立行業主管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監管數據推送和共享機制,破除“信息孤島”現象,實現精準有效監管。(市市場監管委、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政務服務辦、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加大對平臺經營者銷售產品的監督抽查力度,及時向平臺反饋監督抽查結果,督促平臺落實相關主體責任。堅決規制以減配降質產品誤導消費者、平臺未對銷售商品的市場準入資質資格實施審查等行為,對存在缺陷的消費品落實線上經營者產品召回相關義務。依法依規查處平臺經濟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競爭、價格欺詐或低價傾銷、投放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泄露和濫用用戶信息等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及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市市場監管委、市委網信辦、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依托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行業信用信息系統,按照有關規定將市場主體的承諾履行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平臺企業建立信用信息合作、共享機制,發揮政府與社會機構在數據、技術和智力等方面各自優勢,依法向平臺企業提供適應其業務需求的信用服務,為平臺企業依法依規核驗簽約商戶、其他參與方的信用信息提供保障。支持平臺企業提升管理水平,依法加強對平臺簽約商戶的失信約束和懲戒,規范平臺經濟參與者行為,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委、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天津市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市平臺經濟發展的統籌規劃,協調解決平臺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確定平臺經濟標準,建立常態化運行監測和共享機制,形成統計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互為補充的生活性服務領域平臺經濟監測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考核激勵。建立市級考核和多方參與的評價機制,對各區人民政府、濱海新區各開發區平臺經濟發展情況和重點引育企業成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按季度進行通報,為市級專項資金分配提供依據。完善支持政策退出機制,對不達標區域或列入負面清單企業,不再給予支持,進一步推動完善平臺經濟發展生態。(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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