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
渝府發〔2021〕3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重點突破、創新引領、穩中求進、市場導向,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分別提高至35%、32%,數字經濟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5%,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比例達到23%,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森林覆蓋率達到57%,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穩定保持在88%以上,完成國家下達的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目標任務,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完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有效,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基本建成。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
1.推進工業綠色升級。強化產業準入和落后產能退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實施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推行產品綠色設計,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創建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推動再制造產業發展,積極開展再制造產品認證。加快建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提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深化“散亂污”企業整治。探索排污許可監管、監察、監測聯動,實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加強工業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廢物管理,鼓勵資源化綜合利用危險廢物。
2.加快農業綠色發展。大力發展現代山地特色高效農業,鼓勵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和管理,到2025年,全市“兩品一標”認證產品達到3000個。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到2025年,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化肥農藥使用量減少1%,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農膜回收率達到90%。實施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與提升,推進退化耕地綜合治理。發展林業循環經濟,創建一批國家森林生態標志產品和生產基地。加快建設高標準農田,持續推進灌區節水改造,推廣高效節水技術。完善禁漁管理長效機制,推行水產健康養殖,依法加強水域灘涂禁養區、限養區、養殖區管理。因地制宜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氣候經濟和山上經濟、水中經濟、林下經濟。
3.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培育壯大綠色商場、綠色飯店等綠色流通主體。有序發展出行、住宿等領域共享經濟,規范發展閑置資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務業綠色轉型,做好大中型數據中心、網絡機房綠色建設和改造。制定綠色低碳會展地方標準,推廣應用節能降耗新材料、新技術,鼓勵辦展設施循環利用。推動汽修、裝修裝飾等行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制定發布一次性用品目錄,倡導酒店、餐飲等服務單位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4.壯大綠色環保產業。推動重慶經開區建設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壯大綠色產業市場主體,鼓勵設立混合所有制集團公司,培育一批引領型龍頭企業、專業化骨干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打造一批綠色產業集群。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等商業模式,鼓勵公共機構推行能源托管服務。培育發展節能醫生、環境管家、全過程綠色咨詢等新業態。開展產業園區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試點,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機制。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模式)試點。
5.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科學編制新建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依法依規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區域節能評價,嚴格準入標準,完善循環產業鏈條,推動形成產業循環耦合。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搭建能源互濟、資源共享、廢物協同處置的公共平臺,促進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資源綜合利用。支持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預處理和末端處置設施。
6.構建綠色供應鏈。引導龍頭企業推動產業上下游協同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設計、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推動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實現鏈上企業綠色化發展目標。在汽車、電子電器、通信、機械、大型成套裝備等行業中選擇一批代表性強、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龍頭企業,推動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建設,積極申報國家綠色供應鏈試點。
(二)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
7.打造綠色物流。加快綠色物流通道建設,著力提升鐵路貨運能力和長江黃金水道能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加快推進大宗貨物“公轉鐵”“公轉水”,鼓勵“散改集”和中長距離公路貨物運輸向鐵路轉移,構建公鐵聯運城市配送體系。加強物流運輸組織管理,加快搭建重慶市物流信息平臺體系,大力發展智慧物流。鼓勵開展“郵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等,發展甩掛運輸、共同配送。加快推進城市公交、出租、港口作業、物流配送等領域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加大推廣綠色船舶示范應用力度,全面推進港口岸電設施改造和常態化使用。推動江北國際機場APU(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替代設施“應用盡用”。
8.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完善廢舊物資回收循環利用體系,加強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廢金屬、廢玻璃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回收利用率,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以電子電器、汽車行業為重點,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導生產企業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依托市內家電拆解企業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點等市場主體,完善廢舊家電回收網絡體系。探索“互聯網+”資源回收新模式新業態。
9.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積極優化我市貿易結構,引導企業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數字產品、高新技術產品、成套設備、高端裝備和關鍵零部件、綠色農副產品等綠色產品貿易,從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產品出口。積極引導重點企業、科研機構主導或參與綠色低碳循環相關國際標準制(修)訂,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認證,加強國際互認。深化綠色“一帶一路”合作,引導企業積極對接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領域技術裝備和服務合作。
(三)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
10.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嚴格執行政府綠色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引導國有企業開展綠色采購,逐步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加大綠色消費宣傳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發放消費券等方式,引導企業和個人選購綠色產品。鼓勵電商企業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領提升綠色電力消費。加強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管理,開展能效、水效、環境標識、電子電器產品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虛標綠色產品行為,并將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
11.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推進“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深入實施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計劃,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嚴格落實生產、銷售、使用和回收環節有關規定,強化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嚴格執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強化過度包裝計量檢查和治理,督促寄遞企業采購綠色快遞包裝產品。推動軌道公交無縫接駁,鼓勵發展定制公交、社區公交等多層次公交服務模式,引導公眾綠色出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深化衛生城鎮創建,營造干凈整潔舒適的宜居環境。深化重點領域綠色生活創建活動。
(四)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12.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堅持節能優先,嚴格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因地制宜加快市內新能源開發,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新能源裝機150萬千瓦以上。加快推進綦江蟠龍、豐都栗子灣等抽水蓄能項目建設和新一輪中長期抽蓄需求選址論證。增加農村清潔能源供給,推動農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質能源發展。促進燃煤清潔高效開發轉化利用,提升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電機組占煤電裝機比例。嚴控新增煤電裝機容量,原則上不再新增大型燃煤火電項目。有序推動燃煤自備電廠和熱電聯產機組“以氣代煤”。加快城市配電網建設,持續實施農網鞏固提升工程。建設銅鑼峽、黃草峽等地下儲氣庫,強化國家干網、市域管網、儲氣調峰設施、城鎮燃氣配網的互聯互通,形成全市天然氣“一張網”。在重點行業積極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驗示范。
13.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設施建設,推動排水“廠網一體”管理機制改革。加快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及處理設施建設,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補齊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能力短板。到2025年,生活垃圾產生量超過300噸/日的區縣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理設施、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設施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3萬噸,新建12個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成重慶固體廢物大數據平臺,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水平。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制度。
14.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將生態環保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提升港口岸線、鐵路、公路和城市交通集約水平和利用效率。積極創建綠色公路、綠色客運樞紐、綠色港口、綠色航道,開展交通綠色廊道行動。加快中心城區公共充電站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建充電樁超過3萬個。在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積極推廣應用瀝青冷(熱)再生、水泥路面破碎再生等技術,鋪設透水性路面、降噪型路面。到2025年,高速公路廢舊路面材料循環利用率達到100%。
15.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編制市、區(縣)國土空間總體(分區)規劃,統籌城市發展和安全,合理確定開發強度,鼓勵城市留白增綠,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開展山城公園、山城步道等山城系列品牌建設,爭創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國家“美麗城市”。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動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5年,全市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70%。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十四五”期間,鞏固1000個、新建1000個美麗宜居鄉村。
(五)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16.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依托行業優勢龍頭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產業協會(聯盟),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節能減排、智能制造、綠色農業等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與應用。與四川省聯合創建綠色技術創新中心和綠色工程研究中心。有序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相關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市級創新平臺建設。
17.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將綠色環保產品列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支持范圍。推動設立重慶市成果轉化股權投資基金,強化創業投資等各類基金引導,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建立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孵化器、創新創業基地。組織申報國家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和國家重大環保裝備技術名錄,加快先進成熟技術推廣應用。鼓勵市內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積極參與綠色技術交易。
(六)完善法規政策體系。
18.強化法律法規支撐和執法監督。推進完善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污染防治、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能源高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環境信息公開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深化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懲污染環境,破壞森林資源、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漁業資源等違法犯罪活動。全面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者法律追責力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聯合調查、案件移送等制度。
19.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完善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動態調整收費標準。到2025年,逐步將收費標準動態調整至補償成本的水平。探索建立污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機制,促進企業污水預處理和污染物減排。按照“產生者付費”和“激勵約束并重”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置收費機制,逐步推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的差別化收費政策。全面落實節能環保電價政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落實居民階梯電價、氣價、水價制度。
20.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用好財政資金,大力支持環境基礎設施、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碳達峰碳中和等相關重點工程建設。繼續落實好國家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推進稅收共治,確保政策應享盡享。做好環境保護稅和資源稅征收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水資源費改稅工作。
21.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持續引導重慶金融業支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開展綠色信貸績效考核評價,將結果納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等人民銀行政策和審慎管理工具。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強產品服務創新,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有序推進綠色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推動發行綠色債券。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試點,選擇有條件的區縣逐步開展零碳示范園或零碳示范項目建設。推動中歐綠色金融標準研究和實踐。
22.完善綠色統計標準體系。鼓勵重點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國家、本市和行業綠色標準制(修)訂工作,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地方標準體系。積極引導本地認證機構申請綠色建材等綠色認證資質。執行能源消費等相關統計調查制度和標準,強化統計信息共享。
23.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進一步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促進排污單位主動減排。修訂《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籌劃碳市場擴容相關工作。探索建立“碳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積極參與全國用能權、用水權市場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做好“十四五”時期階段性目標任務和各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安排,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要加強協同配合、橫向縱向銜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貫徹落實。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標對表國家及我市重點任務清單,主動加強與國家相關部委的匯報銜接,及時跟蹤國家相關法規、標準、政策的制定進展情況,做好我市貫徹落實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各區縣政府要在抓落實上投入更大精力,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大力宣傳推廣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積極宣傳先進典型,適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嚴重浪費資源和違規盲目發展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等方面的負面典型,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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