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 應急部 海關總署
關于試行汽車安全沙盒監管制度的通告
2022年第6號
當前,汽車產業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共享化加快融合發展,傳統安全問題與新型安全問題疊加,汽車安全形勢復雜多變。為更好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完善汽車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安全監管方式,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擬在汽車安全領域試行沙盒監管制度,現通告如下:
一、目的意義
汽車安全沙盒監管是在后市場階段針對車輛應用的前沿技術進行深度安全測試的機制,主要目的是引導企業查找問題、改進設計、降低風險。作為傳統監管方式的有益補充,汽車安全沙盒監管變被動監管為主動監管,有利于更早地將前沿技術引發的質量安全問題納入監管范圍,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有利于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倡導最佳安全設計實踐。
二、范圍對象
汽車安全沙盒監管堅守產品安全底線,采用目錄清單制,在部分車型、部分地區試行開展,確保制度適度、安全、可控。沙盒監管的對象是在車輛中使用的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協同控制等前沿技術,或實現各級別自動駕駛、遠程升級等新功能新模式。涉及的車輛須通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等市場準入條件,取得強制性認證證書,經營性機動車應當符合營運安全相關標準。
申請進入沙盒監管的前沿技術或新功能新模式,以現有的科學認知難以預見其潛在風險。申請進入沙盒監管的企業,包括相關汽車整車、零部件、互聯網科技、數據服務、網絡運營、軟件與系統供應等,需要主動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共同對未知風險進行研究和評估,且具備必要的測試和應急處置資源。
三、工作流程
企業就前沿技術或新功能新模式申請進入沙盒監管,需要經過申請、評估、測試、報告、退出等五個階段。
(一)申請:企業自愿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進入沙盒監管的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測試車輛基本概況、適用范圍、技術參數、創新性說明、質量安全風險自我評估情況、進入沙盒監管必要性說明等等。
(二)評估:針對企業申請,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初期評估。評估通過后,針對應用的前沿技術或新功能新模式,企業需在2個月內制定車輛深度測試方案,包括測試周期、測試項目、關鍵監測指標、消費者安全保障計劃、質量安全風險防控及應急處置措施、測試實施監督及測試退出策略等。
(三)測試:企業按照車輛深度測試方案開展測試,保存測試記錄,測試周期一般不超過24個月。在理由充分的情況下,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測試情況,申請修改測試參數和調整測試周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評估車輛深度測試方案,跟蹤測試情況,提出產品設計、制造改進建議,及時指導幫助企業查找質量安全問題。監督發現車輛深度測試無法達到預期要求的,立即通知企業終止測試;對可能涉及汽車零部件行業性質量問題的,加大相關產業質量檢查和執法力度;對可能涉及產品標準的,健全標準化信息反饋機制,推動標準制修訂;對可能涉及共性質量安全問題的,加強技術研判,適時發布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四)報告:測試中期和末期,企業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車輛質量安全風險防范措施有效性評估報告,及必要的測試記錄、新發現安全風險改進措施。測試周期內,企業獲知與測試同類型、同批次車輛在中國市場上發生碰撞、火災、遠程控制、輔助駕駛失效等事故后,要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等規定開展調查分析,并在48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調查結果。
(五)退出:企業完成車輛深度測試,達到預期目標,自動退出沙盒監管。沙盒監管周期內,企業提出退出申請的,需提交情況說明。
四、包容審慎監管
市場監管總局搭建汽車質量安全監管服務云平臺,對進入沙盒監管的前沿技術或新功能新模式,采取企業自律、信息公開、公眾監督、行政指導、質量服務等多元化管理,明確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沙盒監管周期內,企業發生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行為的,不免除相關責任。
五、組織保障
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應急、海關等部門,加強車輛深度測試及評估、事故及調查報告等信息共享;組建專家委員會,制定沙盒監管實施指南和配套措施;組織一批有能力、資質符合要求的技術機構,承擔沙盒監管相關技術評估、質量服務工作,確保沙盒監管制度順利實施。
特此通告。
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
應急部
海關總署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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