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明確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保險產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2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各銀保監局:
為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健康保障需求,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現就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保險產品范圍通知如下: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關于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中所稱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其具體產品類型以及產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條款由銀保監會商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新的產品發布后,此前有關產品的規定與新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銀保監會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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