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和全面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指示要求,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同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交往行為,加快形成既親又清、良性互動的發展氛圍,高標準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現制定全市政商交往“十要十嚴禁”清單,具體如下:?
一、政商交往“十要”清單?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在政商交往中,要當好服務員、辦事員和勤務員,提升服務“溫度”,加快辦事“速度”,把握監管“尺度”,及時幫助企業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大力支持企業健康穩定發展,切實做到“十要”:?
一要落實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優商惠企政策,主動宣傳、充分解讀政策,及時為企業提供培訓、咨詢、普法宣傳等服務,推動政策全面、精準、及時直達市場主體。?
二要高效服務。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精簡涉企審批事項,優化辦事流程,推行“一件事一次辦”,加快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全面提升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要公正平等。在市場準入、要素保障、項目審批、財政補貼和金融信貸等方面,一視同仁、一律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要規范執法。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推行多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標準,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嚴格執行“企業安心生產日”相關規定,降低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五要保障權益。嚴格審慎查辦涉企案件,規范涉企收費管理,推進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嚴厲打擊危害營商環境的各類違法行為,依法保護市場主體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打造安全、穩定、和諧的投資環境。?
六要排憂解難。暢通企業舉報投訴和問題反映渠道,及時受理處置企業舉報線索、反映問題和利益訴求,幫助解決企業發展難題、法律糾紛等,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七要增進聯系。深入開展“企業大走訪”活動,真心實意為企業解難題、辦實事,切實做到無事不擾、有事必到、一諾千金、親清有加。?
八要廣納良言。出臺涉及企業的重大經濟決策和重要產業政策前,通過召開“親清直通車·政企面對面”懇談會、邀請企業家列席(黨委、政府)有關會議等方式,充分聽取、廣泛吸納相關企業家意見。?
九要合規交往。鼓勵政商積極交往,在依規依紀的前提下大膽開展工作,經批準,可以參加企業、行業協會商會舉辦的推介會、展銷會、座談會、研討會等公開商務活動。?
十要改進作風。凡事想在企業需求之前、工作趕在項目受阻之前、問題解決在企業抱怨之前,提供“最周到”服務,用心用情服務企業,著力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
二、政商交往“十嚴禁”清單?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在政商交往中,應當自覺遵守黨規黨紀、法律法規,做到不越紅線,不觸底線,不謀私利,堅決杜絕權錢交易、政商勾結等問題,務必做到“十嚴禁”:?
一是嚴禁違規吃請。不得接受企業組織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或讓企業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二是嚴禁收受財物。不得收受企業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三是嚴禁請托辦事。不得違規向企業借貸資金,變相占用、使用企業汽車、房屋等物品。不得向企業托辦個人事項、承攬企業業務,或以明顯低于市場價購買企業產品、服務。?
四是嚴禁非法牟利。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在企業兼職取酬、以本人或借他人名義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股份或者證券,以及從事有償中介等營利活動。?
五是嚴禁濫用職權。不得利用職權、職務影響,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到企業就業或掛名領取薪酬。不得濫用職權干預和插手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以案件等名義違規插手企業經濟糾紛,或吃拿卡要等。
? 六是嚴禁亂收亂罰。不得在行政執法中濫用自由裁量權,對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等,加重企業負擔。?
七是嚴禁違約失信。不得“新官不理舊賬”或者擅自改變對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違反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以及拖欠賬款等。?
八是嚴禁插手項目。不得在企業項目建設中說情打招呼,或違規推薦中介服務、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
九是嚴禁懶政怠政。不得在服務企業和執法檢查等公務活動中,對合理要求故意刁難、推諉扯皮、置若罔聞,在執行公務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
十是嚴禁抱團成伙。不得“親而不清”,沆瀣一氣結成利益共同體,搞“圈子文化”、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不得包庇、縱容、袒護企業違紀違法行為。?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要認真落實清單要求,通過官方網站、報刊、電視等方式廣泛宣傳清單內容,加強對清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全體公職人員要在政商交往中守底線、轉思想、強擔當、有作為,以良好營商環境為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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