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發展同政府如何有為施策和有效服務關系密切,而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政府和企業的關系,對于民營企業的創立、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政商關系是營商環境的重要維度之一,也是民營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環境因素之一。因此,各級黨政部門都應著力理順和優化政商關系,使其成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政商關系對民營經濟至關重要
什么是政商關系?政商關系既涉及宏觀的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也觸及微觀的政企關系。政商關系既可以指政府與市場的體制關系,也可以指政府與企業的組織間關系,還可以指政府官員與企業主的個人關系。因此,政商關系是一個立體的多維概念,涉及體制層面、組織層面和個人層面,也意味著要進行體制改革、組織變革和個人作風優化。
之所以政商關系和民營經濟發展關系密切,就在于政府部門的政策和領導干部的作風會對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深遠影響,甚至在有些情形下決定企業的生死存亡。
首先,政府政策的可預期性、穩定性和確定性同民營企業發展的關系較大。如果政府政策不穩定、不可預期和不確定,那么會對企業發展帶來難以預料的負面影響。市場經濟本身就是瞬息萬變和高度不確定的,如果疊加政府政策的不確定性,那么企業面臨的發展環境將進一步惡化。
其次,政府財政收入和支出往往是國民經濟總量的主體,而政府采購是一些行業和企業的主要訂單來源。如果政府采購無法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那么就會扭曲企業經營激勵結構。如果誰可以拿到政府訂單同企業經營績效無關,而主要取決于和領導干部的私人關系,那么企業就會鉆營如何通過權錢交易和官商勾結來發展業務,而不會專注于科技創新和產品質量,久而久之就會導致政企合謀和經濟萎縮。
最后,政府對不同所有制企業的態度和立場也會影響民營經濟發展。國有企業承擔了許多政策性負擔,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但是市場經濟意味著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根本性作用。如果政府部門對國有企業過分偏袒,而不去考慮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那么就可能擠壓民營經濟的發展空間。因此,政商關系也意味著政府要在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之間“一碗水端平”,避免過分偏袒國有經濟而影響民營經濟預期和發展。
政商關系日益親近清白
2016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政協委員聯組討論時,就構建新型政商關系作了闡述。他指出,新型政商關系,概括起來說就是“親”“清”兩個字。此后他在多次講話中提出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親近和清白的政商關系同時涉及政府側和企業側兩個方面,也對領導干部和企業家都提出了不同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領導干部而言,對領導干部而言,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多關注、多談心、多引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真心實意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系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習近平總書記也提出,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所謂“親”,就是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所謂“清”,就是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過去十年,中國政商關系改善明顯,新型政商關系日益明晰,也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良多。
首先,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倡廉的利劍高懸,使一些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不敢也不能向民營企業伸出“掠奪之手”。取而代之的是政府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的“援助之手”日益有力,使民營企業急難愁盼的許多問題得到了解決。過去貪腐之風使民營經濟難以健康規范發展,掃黑除惡端掉了各地的黑惡勢力,巡視巡查打掉了貪腐官員的“保護傘”,這些力度空前的反腐倡廉行動使民營企業的經營環境日益風清氣正。
其次,近些年來服務型政府建設進一步加速,“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使政府部門越來越以企業為中心地提供各類公共服務。過去民營企業為了登記注冊、辦理手續往往跑斷腿,來回在不同部門之間周旋,花費的人力、財力和精力嚴重制約了企業發展。近年來一系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優化創新,使企業登記注冊“最多跑一次”,大量服務事項“秒辦”“不見面審批”。這些惠企便民的改革舉措既便利了企業和政府打交道,也通過壓縮和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而提升了政務服務的公平公正性。
再次,政府對民營經濟的幫扶越來越強有力,對民營企業的監管也日益規范有效。民營企業在投融資、用地用工、外貿出口等方面對政府政策的依賴性較強,而政府部門要通過各類惠企政策為其排憂解難。特別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來,部分行業的民營企業遭受重創,政府持續加大幫扶力度,使民營經濟很快實現了復工達產。與此同時,“放管服”改革強調政府要從事前審批走向事中事后監管,并創新監管方式手段,使政府監管更加精準高效,真正做到“無事不擾企”。
最后,在創新創業和新興業態發展方面,來自各級各類政府部門的支持力度也顯著提升,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對分享經濟等新興業態,政府部門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使這些新興業態得到了較好的發展空間,并創造了大量市場機遇和就業機會。對于創業者和初創企業,政府部門的支持方式日益貼近市場需求,大大激活了創新創業活力,新注冊市場主體數量年年攀高。
進一步完善新型政商關系的著力點
政商關系在過去十年明顯改善,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也得到初步構建。但是,政商關系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才能在未來持續助力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筆者所在的研究機構自2018年以來每年發布中國城市政商關系排行榜,從中可以看到政商關系仍然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政商關系近些年來總體改善顯著,新型政商關系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政商關系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特別是要鞏固強化來之不易的改革成果,并持續縮小不同地區和部門之間不均衡不充分發展的差距。
首先,要將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各類改革舉措進一步固化和制度化,使之能夠成為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和民營企業家的共同行為準則。政府部門在為民營企業服務時,要做到既親近又清白,而不能清白有余而親近不足,或者親近有余而清白不足。但是,如何把握其中的度,如何堅持個中的原則,則考驗著每個人。
目前一些政府部門和地區在探索構建新型政商關系,但是在如何使之制度化運行上還有提升空間。比如,一些地區專門出臺文件,對領導干部如何同民營企業家打交道提出的要求,可能過于機械,看似考慮到了政商關系,但是可能不利于構建健康規范的政商關系。還有一些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干部為了避免在政商關系上出問題,刻意回避同企業家的交往,使企業家在遇到問題時訴之無門,等于是走到了政商關系的對立面。凡此種種,都意味著新型政商關系的構建還面臨許多困難,需要轉變領導干部的觀念和思維,也需要為他們在處理政商關系時提供更多的制度性保障,避免他們有后顧之憂。
其次,在涉企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方面,要更廣泛和更多地傾聽民營企業家的心聲,使政策能夠真正從民營企業的訴求出發。新型政商關系要明確以企業為中心,政府圍著企業轉,而不是企業圍著政府轉。政府手中掌握著大量信息、政策和資源,對于民營企業發展影響巨大。但是,政府要權為民所用,設身處地為企業著想,從企業的實際困難和需求出發來制定和執行政策。
一些政府部門一廂情愿地為企業著想,閉門造車地制定政策,致使好心辦壞事。比如,一些政府部門為企業提供投融資的政策往往難以兌現,這同其設定的過高門檻和繁雜要求有關。再如,一些政府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和協同,導致政策之間相互打架,企業左右為難。凡此種種,都意味著新型政商關系的構建需要領導干部撲下身子扎實調研,切實了解和傾聽企業的實際訴求,對癥下藥地制定和執行涉企政策。
在優化政商關系方面,一些地區進行了有益探索,未來可以將這些地方經驗總結上升為全國政策。比如,一些城市探索局處長走流程等政策,推動職能部門主要領導親身體驗企業辦事流程,找準涉企政策的“痛點”“堵點”“難點”,真正使企業的獲得感得到顯著提升。與此同時,可以借鑒一些地區的做法,吸引和延攬民營企業家,他們對企業了若指掌的豐富經驗可能為涉企政策優化和創新提供巨大空間。
最后,新型政商關系構建意味著政府部門不能“嫌貧愛富”“抓大放小”,而應更加注重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和公共服務的普惠性。一些政府部門圍著重點企業轉,在政策制定時向大中企業和利稅大戶傾斜,為強勢企業提供門到門、一對一的保姆式服務。考慮到這些大型企業對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意義和重要貢獻,在這些方面的傾斜性政策和針對性服務無可厚非。但是,對于量大面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政府部門也需要加強政策創新和服務優化,使它們能夠得到更加公平有利的營商環境。
構建新型政商關系意味著要將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點,盡可能從政策的普惠性和服務的可及性入手,讓盡可能多的市場主體都能夠享受到政府的各項政策和服務。相對于為特定企業群體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務,政府部門要更多從共性和基礎性的制度改革入手,使各類市場主體都可以得到普惠性受益。
政商關系是微妙而復雜的,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挑戰也是巨大的。堅持以企業為中心的政策方向和服務理念,確立親近和清白的新型政商關系構建準則,那么政府部門和領導干部就能找準理順和優化政商關系的有效路徑,并為優化營商環境和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條件。我們期待各級政府部門和領導干部都能夠將構建新型政商關系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主要著力點,坦坦蕩蕩、身體力行地和民營企業家交朋友,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使民營經濟在新時代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
(作者馬亮,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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