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并強調“國有資本、非公有制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這是我們黨認真總結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經驗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科學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舉措。下面,我就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談三點看法。
一、現實狀況:“宏觀、微觀
兩層次,層次形式若干種,數量
不少、質量不高”
第一,宏觀、微觀兩層次,是指混合所有制經濟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層次。從宏觀層次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我國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是說:既有國有、集體等公有制經濟,又有個體、私營、外資等非公有制經濟,還有包括國有和集體成分的合資、合作經濟;從微觀層次講,混合所有制經濟即是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投資主體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
第二,層次形式若干種,是指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可以分別分出若干種具體形式。從宏觀層次看,我國經濟具體形式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階段。一是1949年新中國建立時,我國就屬于混合所有制經濟,當時的《共同綱領》確定了5種所有制形式,這包括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當時實行的方針政策是:“使各種社會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二是在“一化三改”之后,我國農村經過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人民公社持續拔高,絕大多數農民成了集體所有制農民;在城市,經過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公私合營,最后形成了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這兩種所有制經濟。三是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由單一公有制經濟不斷向多種所有制經濟轉變,逐步形成了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港澳臺經濟、外商經濟等6種經濟成分。按國家統計局統計口徑則為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私有經濟、港澳臺經濟、外商經濟等5種。
按企業資產構成劃分,我國已有若干具體形式。有的同志認為是10種、有的認為是16種,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口徑為三大類15種。這包括屬于內資企業大類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屬于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大類的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屬于外商投資企業大類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數量不少、質量不高,是指混合所有制企業數量不少但質量不高。據統計,我國已有90%的國有企業進行了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央企業70%的凈資產已屬上市公司,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引入非公資本的企業戶數已達總戶數的52%。到2012年底,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中非國有股份比例已超過53%。從這些數據看,混合所有制企業數量不算少,但從質量特別是治理結構等方面看,諸多企業還沒有形成規范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因此,只能說數量不少、質量不高。
二、突出問題:“一快一慢三障礙”
前一段參加了幾個座談會,在會上會下和許多同志一起談到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明顯感到: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有關部門同志的看法和行動存在較大差異。概括起來是:“一快一慢三障礙”。
“一快”,即是民營企業行動快。這主要表現在:思想準備充分、資料甚至方案形成快、東奔西跑動作快。世紀互聯公司董事長兼CEO已在廣泛調研基礎上,拿出了擬與國企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全套方案;近一個月來,重慶京耀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一直帶著資料到處尋找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合作對象。
“一慢”,即是國有企業行動慢。不少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也在做準備工作并有所行動,但也有一些企業一直在等待上級主管部門安排部署,已有原則安排的則在等待具體政策和辦法。他們的等待,既有道理,又是顧慮所致。有的同志認為,對國有資產調整不能自以為是,更不能使其流失,必須慎之又慎;有的則感到:難以操作,不好出手;也有的顧慮重重,誰都想控股當頭,一旦別人占了控股權,自己就會失去控制力。
“三障礙”,即是指市場體系、法律體系、國有企業行政級別這三個方面直接阻礙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
第一,市場體系障礙。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各類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基礎,也是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的保障條件。目前,我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遠未形成,在許多重要行業還存在國有經濟壟斷行為,非公經濟企業進入仍然困難重重。
第二,法律體系障礙。目前,我國產權保護和產權流動制度還不健全,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和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非公經濟企業和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保障。
第三,國有企業行政級別障礙。我國國有經濟管理制度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按相應行政級別配備。這種制度既無法使國有企業領導人成為真正職業經理人,又難以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還直接影響混合所有制企業發展。近年來,這種制度安排雖然隨著改革深化有所改變,但仍然沒有從根本上消除行政級別障礙。
三、發展路徑:“四個取消、四個一樣對待”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既需要國有企業積極主動敞開大門,又需要民營企業提升管理水平,更需要各級人大、政府健全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從政府角度看,急需做到:“四個取消、四個一樣對待”。
第一,取消按企業所有制性質劃界,不再以國有和民營劃分準入杠杠,而要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讓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使各類市場主體同樣公平參與準入領域競爭。
第二,取消對不該保留的市場要素資源的控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使各類市場主體一樣平等地使用生產要素。
第三,取消違背市場規律的行政手段,政府不再以言代法,而要以法律法規為行政準繩,使各類市場主體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第四,取消國有企業行政級別,不再依據行政級別任命企業領導人,而要通過多種渠道培育和發展經理人市場,使各類企業領導人同樣在市場上形成和選聘。
總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必須注重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必須把公有企業、非公企業和各級政府緊密結合起來。兩種所有制企業互為選擇對象,它們能不能相互融合為混合所有制企業,不僅要看雙方能不能積極主動洽談甚至熱戀,而且更要看政府這個紅娘能不能盡快掃除雙方之間的障礙。如果紅娘掃除障礙快,雙方就會順利結婚生子、發家致富、強國富民。否則,就會坐失良機、難以結合、貽誤發展、誤國誤民。
(作者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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