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暨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大會,為認真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規劃相關部署,制定實施《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2022—2023年推進計劃,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加強知識產權源頭保護,持續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效率,高標準建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
商標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商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想要在市場中得到穩定發展,獲得企業盈利,商標起著尤為重要的作用。越來越多的企業逐漸意識到了商標的價值。如何正確的使用和保護商標,使商標價值得到最大化,也成為企業日益關注的問題。
3月17日,第四期中企視訊《知新大講堂》節目線上開播。本期節目是以“商標近似以及惡意注冊認定”為主題的研討會,北京務實知識產權中心主任、北京高院知識產權庭原副庭長程永順,上海市工商局商標處原處長邢東升,江蘇大學副教授、江蘇大學人文學院原院長笪遠毅,資深知識產權鑒定專家戴敬輝,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顧問、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妙春,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詢專家、上海隆天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小兵,上海百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執行合伙人王奎宇,資深商標代理人占佳偉,上海點威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胡志強等做客直播間,就商標近似、商標惡意注冊等議題進行深入探討。
本期《知新大講堂》由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主辦,《中國企業報》中企視訊、長三角知識產權發展聯盟、上海市閔行區知識產權協會協辦,為法學學者、司法工作者以及企業代表提供參考,為廣大中小規模的企業提供加強商標保護的實踐指引,以提升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的知識產權意識,為國家的萬眾創業提供保障力量。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商標近似性認定標準問題也引起了國內一些學者和司法人員的關注,商標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知識產權之一。隨著大眾創業積極性的提高,企業商標如雨后春筍般方興未艾,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年申請總量隨之逐年激增,但是在商標申請時也出現了各種問題,如國家知識產權局內部審查處與評審處之間以及行政與司法之間對于商標近似的標準問題評判不一、相互矛盾的現象也屢有發生,為此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等四家單位共同舉辦了本次研討會。本次商標研討會由朱妙春律師與董莎律師主持。
字音義圖色五大維度考量 商標近似的認定標準 程永順認為,首先,根據商標審查指南的規定,如果對在先的商標進行完整的引用,比如在前面加字,在后面加綴,就很容易被認定為近似。
邢冬生表示,關于商標是否近似問題,可以從兩組商標的視覺、名稱、組合、應用上判斷其是否造成混淆。商標近似的判斷受審查員主觀影響比較大,不同審查員從不同的角度可以講出很多理由。
胡志強提出,判斷商標近似的標準在初審、復審、異議和法院審理階段會存在些許不同。
占佳偉補充道,商標審查通常以商標的首字相同作為考量近似的重要因素,如果首字的音形意都不相同,從審查角度出發是不構成近似的。
難言善意并非惡意 不能濫用惡意注冊評價已注冊商標 王小兵認為,當下打擊商標惡意注冊的大環境會影響審查員和法官對于商標惡意注冊的判斷。惡意注冊的反面是誠實信用原則。
王奎宇強調,關于惡意與否,應當結合申請時的情況,后續申請注冊情況,以及實際使用訴爭商標的情況。惡意雖然屬于主觀判斷,但仍有其客觀邏輯可循,例如不能因為某些商標在當時已經構成馳名,就認定申請人構成惡意。知名度高低只是影響惡意判斷的一個因素。惡意與否,仍應當重點根據客觀情況和邏輯來進行綜合判斷。
占佳偉表示,對惡意搶注行為作出認定,主要是考慮到這幾個方面,包括申請人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進行搶注商標、在搶注商標的同時是采取了不正當的手段、最后搶注商標成功。所以在認定是否屬于惡意搶注的時候,就要從這三點進行分析,并不是商標局認為屬于惡意搶注就一定成立。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知識產權對激勵創新、打造品牌、規范市場秩序、擴大對外開放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對知識產權理應從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各個方面加大保護力度,并嚴厲懲罰惡意侵權行為。但對知識產權保護也不宜過度,也要從另一方面防止知識產權濫用。就商標領域而言,近些年來,隨著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普及,以及懲治惡意注冊的力度不斷加大,但對如何保護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仍應值得深思。假如一家企業苦心經營近十年,雖知名度不及某些馳名商標,但依然被持有馳名商標的企業輕易無效,那對于這些中小型企業的正常經營以及商譽將會是致命打擊,對于市場競爭的良性循環勢必也會帶來負面影響。
《知新大講堂》致力于知法普法,以案說法,增強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幫助企業提升知識產權運營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