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界別專家同堂建言獻策,共同助力中國礦業法治高質量發展
中國政法大學國土空間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顯冬教授從民法理論方面切入,對礦業類糾紛的性質進行論證,認為礦業合同兼具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性質,屬于混合法律關系。他認為非法采礦罪必須要從刑事違法性、社會危害性、應收懲罰性三方面加以界定。
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欒政明律師從礦業犯罪的司法解釋的演變問題入手,認為非法采礦罪應當遵循罪刑相當原則,應該更加重視國家礦產資源安全問題,律師應當為非法采礦案件當事人進行更加精準的辯護。
中國礦業報社總編輯趙臘平表示,新聞工作者在報道非法采礦案新聞時既要充分維護礦業權人的利益,也要堅持礦產資源為國家所有的立場。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任輝表示,非法采礦罪是礦產資源在開發利用過程中有關法律問題的體現,涉及礦政管理的部門較多,法律法規比較繁雜。從非法采礦的現象、原因、結果和解決途徑四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論述。
中國礦產資源與材料應用創新平臺秘書長陳宇清表示,非法采礦使有關企業陷入了非常被動的地位,但也從更深層次反映了我國礦政管理存在的問題,礦權設置應當更加注重科學性,劃定礦區范圍打破自然形成礦體的地質規律,會造成后續一系列越界開采、監管甚至瀆職問題。另外目前我國礦業管理機構職能尚存在欠缺,覆蓋面不廣,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建議國家成立類似能源局之類的礦業局總管全國礦業開發工作。
中煤地質集團一級首席專家白維燦表示,煤炭行業非法采礦的問題也比較突出,在煤炭資源倒查行動中,應當注意規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規位階高低的問題,司法機關在辦理非法采礦案件時不應做有罪推定。礦與非礦的區分應當考慮不同時期、不同礦種、不同地區等約束條件。
中煤地質集團北京地質調查分公司總經理郭衍游表示,鑒于礦業類案件的專業性較強,呼吁設立礦業專業法庭,司法機關應當加強與礦業專家的溝通,使案件審理和裁判更加科學合理,礦業權人也應當注重提升自我的法律意識。
北京中礦聯咨詢中心負責人龔羽飛表示,專家證人在辦理非法采礦案件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在庭審中可以通過中立的說理方式以專業視角協助法官辦理案件。
京師刑事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陳琦律師論述了我國目前企業合規不起訴和合規監管人的制度建設現狀,并分析了近期最高檢發布的非法采礦罪指導案例,認為涉礦企業合規建設是今后需要關注的重點。
京師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王朝勇律師表示,非法采礦案件涉及刑事、行政和民事交叉的法律關系,涉礦企業在進行刑事合規建設的同時,更應當注重行政合規建設。司法機關在辦理非法采礦罪案件的過程中,應當站在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的戰略高度,認定非法采礦罪的過程中應當兼顧國法、天理、人情。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礦產資源法律事務部主任曹旭升在會議總結中表示,各有關單位在辦理非法采礦罪案件的過程中,在國家和礦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應當遵循礦業自然經濟規律;在保護環境的同時,應當兼顧國家礦產能源安全的保障。與會專家從不同角度對非法采礦罪的熱點、難點、痛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探討,非法采礦罪對企業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司法機關對該罪的認定應當審慎對待。律師、地質專家、采礦專業、評估專家等多行業跨界合作更有利于查清事實、解決問題。非法采礦罪研討會作為向政府建言獻策的重要平臺,有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礦業界、法學界、實務界應當持續交流探索,共同推動中國礦業法治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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