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國英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讓違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龍國英對《中國企業報》記者表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過長,一直是營商環境以及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被詬病的問題之一。
對此,龍國英分析,“讓違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不僅僅適用于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域,還應該包括建筑工程領域,讓建設方和設計單位、設計人員擔負違法建設的全部責任,并加重處罰力度,把行政審批人員從審批環節‘貓抓老鼠’的困境中解放出來,真正加快審批速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龍國英說,當前我國城鎮用水緊張和污水排放的問題已越來越突出,對污水進行處理是維護水循環生態平衡的補救措施,是保障用水安全的前提,也是當前我國生態環境建設最重要的任務之一。
據了解,目前存在的污水處理方式主要有集中式處理和分散式處理兩種,現階段我國城鎮中集中式污水處理方式占主導地位。污水的集中處理能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確保處理后污水達標排放。近年來,我國大力開展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對完成污染減排任務和提升水環境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進一步落實污水處理率的提升,推進我國整個污水處理事業的發展,龍國英建議將分散式污水處理作為集中式污水處理的有益補充,推廣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
龍國英說,首先要切實轉變觀念,科學規劃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在“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規劃的編制中,應將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納入規劃,制定詳細的分散式污水處理總體規劃和實施細則,統一規劃建設,分步驟地加以推進。為保護鄱陽湖的一湖清水,落實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要求,建議把江西作為分散式污水處理的試點地區。
其次,將分散式污水處理納入減排核算。應特別制定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染物減排核算細則,將分散式污水處理納入核算。
再次,建立污水分散處理技術體系。結合我國國情,同時參照國外成功經驗,提出針對分散性污水處理的技術標準、設計規范與操作規程,建立包含技術標準體系、第三方評價體系和技術保障體系在內的技術體系,以提高處理設施的運行質量,確保處理后的污水能達標排放。
龍國英強調,另外,還要加強政府監督管理職能。污水分散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形式主要是由排污單位自行負責運行管理。污水分散處理需要一個更為健全、完整的監督管理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制定有力的監督管理政策,以保證污水的處理效果。與此同時,還要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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