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保健品市場成長迅速,預計2022年市場規模將超3100億元,參照美日韓等發達國家人均保健品消費額以及我國人均收入水平增速,保健品市場存在廣闊市場空間。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新疆誠和誠律師事務所主任潘曉燕提交的一份關于制定“保健品安全法”的立法建議提案中提到,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食品法律法規的逐步實施,為保健食品的市場監管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而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保健品生產和消費國家,在保健品的研發、審批和管理,保健品的虛假宣傳,保健品沒有統一的企業標準等層面上還存在諸多問題,導致保健品安全問題頻發,因此盡快制定出臺一部“保健品安全法”已經迫在眉睫。
新《食品安全法》第74條至83條把保健食品作為特殊食品單列出來,雖然對保健品食品做了相關的規定,但實施幾年以來仍然問題不斷,保健品市場更是亂象疊出。例如:虛假夸大宣傳、行業門檻低、價格混亂、以次充好、濫用食品添加劑、風險監測水平低、安全標準不統一、監管措施不到位等等,這導致公眾對保健品的信任度大幅降低。一方面是人民群眾保健養生意識的提高和對保健品需求的增強,另一方面卻是保健品市場產品質量堪憂的混亂無序。
潘曉燕說,保健品是具有保健功能的特殊食品和用品,涉及老人和兒童等特殊人群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健康中國戰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對其安全性評價、標準制定以及監管等各方面也有異于一般食品和用品,立法的必要性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完善立法有利于積極引導群眾均衡膳食,保持營養平衡,改變不良生活習慣,促進全民健康意識和健康水平的提高。
2、能夠有效提高保健品市場的法律安全保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全面健康水平的提高,也為政府和醫院減輕了醫療負擔。
3、立法后的保健品行業能夠更加規范地經營,有利于國家的經濟發展。保健品行業通過研發、生產、銷售有利于健康的產品,可帶動整個產業鏈的發展,從而促進大健康產業發展。
潘曉燕建議,保健品行業要實現健康發展,企業的規范運營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規制度的完善。而我國現有的保健品法規監管體系過于分散,不利于各監管部門的依法履職、分段管理和統一協調,對于保健品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與歐美發達國家差距較大。
盡快制定一部單獨的“保健品安全法”,從產品注冊、質量認證、執行統一標準、生產許經營許可、廣告審查、市場監管、進出口管理等多個方面都需要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因此,建議盡快制定“保健品安全法”,為我國保健品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