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1日電 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方微博消息,外掛“作弊器”,不合格車輛搖身一變成合格;無中生有,憑空捏造檢測數據;斷電停產應付執法檢查,欲蓋彌彰;超標排污,污染環境……對于惡意的、造成實質性污染的違法行為,生態環境部門堅決依法嚴厲查處,絕不手軟。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現通報2023年度八起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以供警示借鑒。
案例一: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使用作弊器偽造檢驗結果
2023年9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定期排放檢驗監管系統篩查檢測數據和視頻,發現懷柔區某機動車檢測企業多輛機動車檢驗報告和檢驗過程數據中車載排放診斷系統(OBD)讀取的車輛代碼信息完全一致。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屬于污染控制裝置,用于監測車輛排放系統工作狀況,并診斷、提示故障。正常情況下,不同車輛生產制造商的車輛不可能出現相同的車輛代碼信息,根據該線索,執法人員進一步開展調查,發現該單位在7輛車不符合檢驗合格標準的情況下,采取強制關閉電腦終止檢驗程序、違規外接作弊器等手段,篡改OBD讀取數據及檢驗結果,使不合格車輛蒙混過關通過檢驗,轉為“合格”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企業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七百五十元,并處五十萬元罰款。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是防止超標車輛上路行駛最為重要的技術關口,若其檢驗過程弄虛作假,使得檢驗監督形同虛設,必然會對空氣質量造成影響。日常執法中,生態環境部門將持續強化機動車檢驗流程監督管控,對于弄虛作假行為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
案例二:環境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2023年10月,大興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某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其提供的檢測報告與臺賬記錄的生產設施運行狀況不一致。經進一步調取廠區監控錄像及車輛進出廠記錄,發現某環境監測公司對該企業開展比對檢測時,僅在廠區內停留18分鐘,但是檢測報告記錄的取樣檢測時間約2小時。該環境監測公司偽造了比對檢測報告的原始數據及記錄,涉嫌出具虛假檢測報告。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執法人員將相關線索、證據移交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理。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三萬元罰款。
以上兩起案件均為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案,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近年來,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多次曝光了機動車排放檢驗、環境監測等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但仍有少數企業頂風作案,協助排污者蒙混過關,做污染行為的幫兇。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將聯合市場監管、公安機關等多部門,持續加大對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要加強行業自律,將專業優勢用對地方,在環境治理體系中真正發揮獨立、公平、公正的作用。
案例三: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
2022年10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順義區某干混砂漿生產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執法人員進入企業的廠區不到5分鐘,6條本在生產干混砂漿的生產線被人為斷電停止生產。進一步調查發現,這6條停產的生產線中有4條未安裝除塵設備。企業工作人員得知執法人員前來檢查,通過微信群發出停產通知,屬于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行為。2023年1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企業改正,并處十萬元罰款。
自覺接受環保部門監督管理,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是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義務。像這家企業以臨時停產、指揮工人撤離的方式,來逃避生態環境部門正常的執法檢查,掩飾其違法排污行為,性質惡劣,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案例四:儲油庫未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
2023年3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房山區某企業開展執法檢查,該單位主要經營汽柴油存儲和銷售。調查發現,該企業儲油庫油氣回收裝置的真空泵已拆除,油氣回收裝置已無法正常使用,而該企業仍正常經營,導致油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大氣中造成污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企業改正,并處十五萬元罰款。
油氣回收裝置的正常運行,一方面避免了逸散的油氣直接排放到大氣中造成污染,另一方面回收的油氣可以再利用,節約資源,降低企業成本。可以說實現了企業環保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2024年4月1日起,新修訂的《儲油庫油氣排放控制和限值》《油罐車油氣排放控制和限值》《加油站油氣排放控制和限值》等三項油氣地標將正式實施,對油氣排放管理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全市成品油儲運銷經營單位儲油庫應切實落實環保責任、履行環保義務。
案例五:飲食服務項目超標排放油煙
2023年2月,豐臺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某餐飲企業開展執法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該企業油煙排放濃度和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超過了《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排放限值,分別超標1.6倍、0.5倍。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豐臺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企業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餐飲油煙是細顆粒物(PM2.5)的直接排放源之一,也是群眾“家門口、窗戶邊”的環境問題。在日常經營中,餐飲服務單位應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相關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及時清洗油煙凈化器和管路,確保油煙排放達標。
案例六:使用超標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2023年8月,延慶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對該公司使用的輪胎式裝載機進行排放檢測,檢測報告顯示其排氣煙度光吸收系數為2.44m-1,超過《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規定的Ⅱ類限值1.61 m-1。排氣煙度光吸收系數表征了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吸收系數越高,機械的排放狀況越差。這臺裝載機排放超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北京市延慶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改正,并處五千元罰款。
非道路移動機械種類繁多、活動范圍廣、排放控制技術相對落后,污染排放較高。近年來,我市不斷強化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和油品使用監管,進一步推動降低排放污染。
案例七:未按照規定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2023年10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自動監控系統發現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某企業自動監測設備傳輸數據異常。經調查,該單位自動監測設備數采儀中,用來折算污染物排放濃度的參數不符合《電子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導致自動監測數據失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改正,并處四萬元罰款。
自動監控系統是對重點排污單位開展非現場執法的重要手段,相關企業應當按要求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部門監控設備聯網,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組織開展自動監控設備的日常運維,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對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案例八:重點排污單位超過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水污染物
2023年6月,通州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某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總排口及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所排廢水進行了取樣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該單位廢水污染物排放濃度超過了許可排放濃度限值,最大超標倍數為2.2倍。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通州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改正,并處二十五萬元罰款。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銜接了水法、大氣法等上位法,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等違法排污行為提高處罰力度,北京市不斷推動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北京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也將不斷加強排污許可證后執法監管,監督企事業單位履行治污主體責任,做到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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