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中國網訊 《國務院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16日發布,明確內蒙古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部署七大主要任務。值得注意的是,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相關要求貫穿《意見》始終。
《意見》強調,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探索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新路徑,推動內蒙古在建設“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上展現新作為,切實提升保障國家生態、能源、糧食、產業和邊疆安全功能。
《意見》明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轉變方式、調整結構,改革開放、塑造優勢,底線思維、保障安全,保障民生、凝聚民心等工作原則。提出到2027年,內蒙古綜合經濟實力進入全國中等水平,城鄉居民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糧食和重要農畜產品供給能力持續提升,“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防沙治沙成果顯著,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作用充分發揮,“模范自治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內蒙古現代化各項事業實現新的發展。到2035年,綜合經濟實力大幅躍升,經濟總量和城鄉居民收入邁上新臺階,新型能源體系基本建成,“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作用進一步提升,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上繼續走在前列,與全國同步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意見》部署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二是推動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優化,構建多元發展、多極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三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探索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新路徑;四是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增強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保供能力;五是加快推進農牧業現代化,提升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綜合生產能力;六是積極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推動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建設提質升級;七是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筑牢北疆安全穩定屏障。
圍繞“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意見》具體提出:
一、科學推進荒漠化綜合治理。把防沙治沙作為荒漠化防治的主要任務,分類施策、集中力量開展重點地區規模化防沙治沙,協同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研究將重點沙區旗縣統籌納入重大工程推動實施。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光伏治沙等支持力度,全力打好黃河“幾字彎”生態環境系統治理攻堅戰、科爾沁和渾善達克沙地殲滅戰、河西走廊—塔克拉瑪干沙漠邊緣阻擊戰,支持在毛烏素沙地、庫布其沙漠等重點治理區實施一批重點項目,開展“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生態環境成效評估,切實筑牢首都生態安全屏障。
二、強化草原森林濕地保護修復。加大對大興安嶺森林生態保育、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濕地保護修復、水土保持、退化森林草原修復等的支持力度。嚴格落實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促進草原休養生息,防止超載過牧。嚴格執行原生沙漠和原生植被封禁保護制度,在主要風沙口、沙源區和沙塵路徑區推行冬季免耕留茬制度。支持內蒙古自主開展草原保險試點。創建賀蘭山、大青山等國家公園,培育建設草原保護生態學全國重點實驗室。支持內蒙古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三、深入開展環境污染防治。堅決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推進重點地區清潔取暖改造。加強呼包鄂、烏海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和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全面實施入黃支流消劣整治、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加快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及察汗淖爾等水生態綜合治理,加強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加快垃圾污水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加強受污染耕地、礦區用地等土壤風險管控和修復。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推動農牧業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內蒙古深化排污權交易試點。加強噪聲污染防治。
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加快霍林河、包頭鋁業等低碳園區建設,推進鄂爾多斯蒙蘇、包頭達茂零碳園區發展。實施全面節約戰略。支持城市廢棄物分類回收利用設施建設,強化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建設鄂爾多斯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綜合利用基地。推廣零排放重型貨車,在煤炭礦區、物流園區和鋼鐵、火電等領域培育一批清潔運輸企業。深化內蒙古碳監測評估試點,建立完善碳監測評估技術體系。在內蒙古建設碳計量中心,健全森林草原濕地荒漠碳匯計量監測體系。支持呼倫貝爾、興安盟、赤峰等地區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支持內蒙古發展綠色金融。
圍繞“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增強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保供能力”,《意見》具體提出:
一、提升傳統能源供給保障能力。有序釋放煤電油氣先進產能,加快推進煤炭儲備項目建設。優先支持內蒙古開展煤炭產能儲備,建立一定規模的煤炭調峰儲備產能。強化煤電兜底保障,加快推進國家規劃內煤電建設,儲備一批煤電項目。全面推進煤電機組“三改聯動”。持續推動淘汰煤電落后產能,按照延壽運行、淘汰關停和“關而不拆”轉為應急備用電源分類處置。支持內蒙古油氣勘探開發,加大油氣勘查區塊出讓力度,推進鄂爾多斯非常規天然氣勘探開發,高質量建設鄂爾多斯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和煤制油氣戰略基地,帶動煤基新材料高端化發展。
二、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加快建設庫布其、騰格里、烏蘭布和、巴丹吉林等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支撐性電源及外送通道。研究推動渾善達克沙地至京津冀輸電通道建設。堅持規模化與分布式開發相結合,同步配置高效儲能調峰裝置,積極發展光熱發電。支持內蒙古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重大示范工程,鼓勵開展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研究優化蒙西電網與華北電網聯網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500千伏電網工程納規程序。加強電源電網在規劃、核準、建設、運行等環節統籌協調。
三、加快構建現代能源經濟體系。研究設立區域煤炭交易中心。完善適應新能源參與的電力市場規則,探索開展蒙西電網電力容量市場交易試點,建立可再生能源配套煤電項目容量補償機制。開展內蒙古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加快新能源產業關鍵材料、裝備及零部件等全產業鏈發展,壯大風光氫儲產業集群,建設國家級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開展大規模風光制氫、新型儲能技術攻關,推進綠氫制綠氨、綠醇及氫冶金產業化應用。在完善行業標準等前提下,推動烏蘭察布至燕山石化輸氫管道建設。支持低碳零碳負碳工程建設。鼓勵新能源就地消納,支持先進綠色高載能產業向內蒙古低碳零碳園區轉移布局。
四、加強稀土等戰略資源開發利用。支持內蒙古戰略性礦產資源系統性勘查評價、保護性開發、高質化利用、規范化管理,提升稀土、鐵、鎳、銅、鎢、錫、鉬、金、螢石、晶質石墨、鋰、鈾、氦氣等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能力。加快發展高純稀土金屬、高性能稀土永磁、高性能拋光等高端稀土功能材料。擴大稀土催化材料在鋼鐵、水泥、玻璃、汽車、火電等行業應用。支持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依法合規建設面向全國的稀土產品交易中心,將包頭建設成為全國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領先的稀土應用基地。
此外,在“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探索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新路徑”中,意見提出,做好能源資源基地、國家規劃礦區、重點勘查開采區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的銜接,基本草原內允許新設經依法依規批準的國家重大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項目。全面推動綠色勘查、綠色礦山建設,探索制定促進礦山企業采用先進技術的激勵政策。督促生產礦山全面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義務,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協同開展礦山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加大對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的財政資金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并獲得合理回報。健全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機制,強化資源型企業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責任和社會責任,促進綠色開發、收益共享。
在“加快推進農牧業現代化,提升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綜合生產能力”中,意見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開展鹽堿地綜合利用,加強現有鹽堿耕地改造提升。大力發展生態農牧業。強化水資源保障能力。推動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推進煤礦綠色保水開采和礦井水綜合利用,鼓勵將礦井水因地制宜用于生態補水和農業灌溉。有序推進西遼河、鄂爾多斯臺地地下水超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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