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經濟觀察)ESG信息披露腳步漸進 中國企業準備好了嗎?
今年6月,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發布了兩份國際可持續信息披露新準則,對企業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相關信息的披露作出相應規定。全球化程度不斷加深的中國企業為ESG披露做好準備了嗎?
此間正在舉行的2023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期間,畢馬威中國環境、社會及治理(ESG)主管合伙人林偉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ISSB發布的兩份準則將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兩份準則包括IFRS S1和IFRS S2,前者要求企業在財務報表中披露與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的重要信息,后者規定了具體的氣候相關披露要求。
區別于以往的ESG披露指引或準則,林偉指出,ISSB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準則,明確了可持續信息披露與財務報表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關聯性。ISSB要求企業解釋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風險和機遇如何影響財務狀況(例如資產、負債)、財務業績和現金流,并解釋相關風險和機遇如何影響財務規劃。
目前,中國尚未出臺針對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強制要求,但林偉認為,不久的將來,A股上市公司預計也將按照國際可持續披露準則進行信息披露。
當前中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以自愿為主,其中,央企上市公司發揮了領軍作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數據顯示,截至4月底,70.4%的央企上市公司已發布2022年度獨立ESG報告。
“相信在政策推動下,會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定期進行ESG信息披露,提升中國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林偉說,但當前多數企業在ESG治理方面存在相當的待提升空間。
林偉坦言,多數中國企業面臨數據不可得或不準確、風險分析及數據管理能力缺失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挑戰和問題。目前大部分企業尚未建立氣候風險財務影響分析能力,沒有建立相應氣候數據控制流程和風險管理系統,易造成信息缺失和不透明。
鑒于此,林偉建議企業行動起來,參考ISSB以及全球范圍內其他相關氣候披露要求,盡早著手建立有效的治理架構和機制,培養內部氣候風險相關財務影響測算及分析能力,搭建企業碳排放測算與數據管理系統,在全面提升ESG治理能力的基礎上進行充分可信的信息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ESG披露標準、評價體系仍主要由歐美發達國家占據話語權。林偉指出,在“雙碳”目標之下,中國的ESG評價體系建設正以完善ESG信息披露標準為起點,逐步有序推進。目前,在A股市場上,以央企為首,每年發布年度ESG報告的企業數量逐年上升。在ESG評級方面,相關的研究機構不斷增加,正處于“遍地開花”的快速發展期。開展ESG評級、建立ESG指數,促進了ESG信息的傳遞和應用,也為中國ESG投資市場帶來了一定的活躍度。
他指出,總的來說,ESG評價體系在中國起步較晚,目前仍處于探索階段。“我們建議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同時,充分考慮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不同行業的特殊性,構建出適合中國本土化的ESG評價體系。”林偉說。(中新社記者 龐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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