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3月18日的四天時間里,三一重工、國軒高科、樂普醫療、杉杉股份相繼發布公告稱,擬籌劃境外發行GDR(全球存托憑證)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4家A股上市公司均提及本次擬籌劃境外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是響應國內資本市場政策號召、深化中歐資本市場互聯互通、利用境外資本市場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通過發行GDR,上市公司能夠獲得國際資本支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步伐加快。”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如是說。
企業境外上市相關制度不斷完善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持續推動完善企業境外上市相關制度,同時多次發聲鼓勵企業境外上市。2月11日,證監會發布《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拓展優化境內外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機制。3月16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提出中國政府繼續支持各類企業到境外上市;當日,證監會黨委召開擴大會議提出,推動企業境外上市監管新規落地,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境外上市,保持境外上市渠道暢通。
3月15日,三一重工發布關于擬境外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成為滬倫通規則修訂后首家擬境外發行GDR并上市的企業;3月16日,國軒高科和樂普醫療分別公告稱,為拓寬國際融資渠道,擬籌劃境外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3月18日,杉杉股份公告稱,為拓展公司的國際融資渠道,滿足公司海內外業務發展需求,公司擬籌劃境外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
“近期多家公司公告擬發行GDR,顯示出中國資本市場堅持改革開放、堅持通過互聯互通再出發、堅持推進創新和發展、堅持構建中國與海外資本市場雙循環的信心和決心。” 華興證券(香港)首席經濟學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師龐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助力“中國制造” 提升全球競爭力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發現,2022年之前,已有5家中國企業成功發行GDR。2019年,華泰證券成為首家發行滬倫通GDR,登陸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隨后,長江電力、中國太保、國投電力相繼發行滬倫通GDR并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此外,海爾智家發行GDR并在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發行GDR的中國企業以國有企業為主,且主要集中在金融、電力等傳統行業。而今年擬赴歐洲市場發行GDR并募資的企業則是在各自細分領域具有競爭優勢的民營企業。
杉杉股份的核心業務是鋰電池負極材料和偏光片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杉杉股份表示,作為全球領先的負極材料服務商,公司深度參與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和變革,將持續加大海外市場資源投入,進一步提升公司全球競爭力。
國軒高科也是全球動力鋰電池制造領軍企業之一。近年來,公司動力電池產品出貨量快速增加,全球市占率穩居前列,公司正處于國際化戰略布局的關鍵階段。
龐溟表示,目前已發行GDR或擬發行GDR的公司,都是在各自細分領域具有競爭優勢的優質公司與龍頭企業,是“中國制造”“中國智造”的優秀代表。
《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明確將適用范圍拓展到瑞士、德國等歐洲主要市場。
“拓展GDR發行范圍,便利GDR發行程序,有利于進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資,促進要素資源的全球化配置,繼續堅定推進資本市場更高水平的制度型開放。”龐溟表示。
談及下一步如何助力更多企業發行GDR,田利輝表示,應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相關宣傳,向上市公司詳細介紹GDR等工具,讓有意國際化的上市公司能夠放眼全球市場。
龐溟建議,一方面,應繼續深化中歐資本市場互利合作,積極穩妥拓寬適用范圍;另一方面,需持續完善詢價、定價、融資規則,建立健全常態化、持續化的監管機制。(本報記者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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