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共產黨的重要使命。”共同富裕作為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但它并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
一、共同富裕的定義和內涵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指出,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共同富裕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是全體人民通過辛勤勞動和相互幫助,普遍達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強、環境宜居宜業、社會和諧和睦、公共服務普及普惠,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
總結上述兩個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共同富裕包含四層含義:一是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一個也不能少;二是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不只是物質層面的富裕,而是涵蓋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方方面面;三是共同富裕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富裕,而不是整齊劃一的同等富裕,更不是殺富濟貧;四是共同富裕的實現方式是分階段、有步驟的,而不是同一時間、同等程度地實現的。
二、破除共同富裕的認識誤區
正確把握共同富裕的意義和內涵,我們必須要破除一些認識上的誤區。
第一,把共同富裕理解為物質層面的富裕。共同富裕不只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涵蓋了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方方面面,即不僅包括物質生活的富裕,也包括精神方面的自信自強、環境方面的宜居宜業、社會方面的和諧和睦、公共服務的普及普惠,也就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五個文明”協調發展相一致。
第二,把共同富裕理解為殺富濟貧、平均主義。實際上,這一類觀點恰恰是沒有正確理解共同富裕的實現方式,也忽視了我們曾經的歷史教訓。共同富裕,既不是“齊步走”,也不是不同區域、不同人群的同時同步富裕。盡管生產力相比以前有了很大提升,但我們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須要調動社會各階層的積極性。在收入問題上,我們的目標是縮小差距,而不是消滅差距,既要強調初次分配的基礎作用,也要強調再分配的調節作用,最終加快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
第三,把共同富裕理解為福利主義。有人認為西方福利社會就是共同富裕,或者我國搞共同富裕就是要搞福利主義,這也是一類錯誤觀點,即混淆了社會主義的共同富裕與西方福利社會的本質區別。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當然也有一系列福利制度、政策,我們推進共同富裕當然也要提升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完善社會福利制度,實現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務優質共享。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福利制度、政策并不是高福利、福利主義,我們也不能掉進福利主義陷阱。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種共建共治共享的富裕,是要靠全體人民共同奮斗來實現的,是對西方福利社會的一種超越。
第四,把共同富裕理解為限制私營資本的發展。認為共同富裕就是要限制私營資本發展的觀點同樣是錯誤的,錯在把反壟斷當成了反資本、把防止資本的無序擴張等同于限制資本擴張。2020年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涉及很多行業的調整政策,目的是為了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壟斷對人民群眾利益的損害。同時,我們也在鼓勵高質量發展領域的資本投資,比如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人工智能、集成電路、航空航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由此可見,共同富裕不是限制資本發展,允許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沒有變,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關鍵一環。
總而言之,共同富裕是一種全面性、差異性、分階段性的共同進步,不能“躺平”“等靠要”。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需要我們各方協同,既要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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