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滬蘇浙城市結對合作幫扶皖北城市實施方案》,提出共建省際產業合作園區,探索創新模式機制,積極推進產業轉移與承接。近年來,安徽各類產業合作共建園區蓬勃發展,有力推進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但是,頂層設計不完善、利益共享機制不健全、市場化運作不足、自我生長能力欠缺等問題,制約了安徽產業合作園區進一步發展。安徽可探索園區合伙人發展路徑,因地制宜采取多樣化管理模式,破解發展瓶頸,促進產業合作園區共建取得新突破。
充分吸納合作伙伴,提升產業高質量發展能力。根據合作園區產業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吸納伙伴園區、龍頭企業、研發機構、基金和商協會等各類園區合伙人,各揚所長共建合作園區。先進園區發揮戰略引導作用,牽頭聯合編制合作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充分汲取先進園區發展經驗和對產業、市場的把握能力,科學確定適宜的主導產業,做好產業的無縫銜接和有序承接,精準嵌入先進園區的產業體系。龍頭企業發揮帶動作用,圍繞龍頭企業延伸產業鏈,推動資本、人才、創新、產業等各類高端要素集聚,以龍頭企業技術需求打造創新鏈,精準匹配高校、科研機構落地,共同打造特色鮮明并擁有自主可控核心技術、在全國乃至全球形成引領的產業地標。培育金融機構戰略合作伙伴,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園區整體風險觀,在整體風險可控前提下,釋放更多中長期信貸資金,降低園區企業融資成本。與風險投資機構、雙創孵化器等共同設立投資基金或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和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為各園區、企業提供產業研究、政策制定、規劃咨詢、市場拓展等服務,形成由跨國公司與中小企業、初創企業、研究機構和服務型企業緊密融合的創新型產業生態系統。
發揮互補共享優勢,提升資源要素配置能力。整合各類園區合伙人產業資源,發揮規模性效益,推動產業鏈條互補、管理經驗共享、品牌價值協同,形成持續競爭優勢,實現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加強創新資源開放共享,依托兩地優秀研發型企業和研發機構,搭建包括科技研發、成果孵化、產業化制造、技術服務在內的一站式公共技術平臺,探索科創“反向飛地”,促進兩地企業之間合作創新,共建創新生態系統。整合招商團隊資源,積極借鑒先進園區招商經驗,吸納龍頭企業、金融機構等產業鏈人脈資源等信息,共同組建“兩地園區+龍頭+機構”的專業團隊和招商體系。加強干部交流,積極促成合作園區干部到先進園區掛職、先進園區優秀外派干部就地提拔任用等干部任用機制。
建立穩定伙伴關系,提升園區綜合治理能力。明確合伙人決策參與權,制定園區合伙人章程,完善合伙人參與園區重大事項決策機制,明晰合伙人決策投票權。提升現代治理能力,積極引入理事會、監事會、董事會等現代管理制度和專業化管理運營團隊,實現園區重大事項決策和日常管理運營分離,合理運用市場力量激發合作共建積極性。增強品牌建設能力,發揮先進園區品牌核心資源效益,支持合作園區按照同品質標準、同品牌運營模式,建設先進園區的“兄弟園區”,實現合作園區協同發展。增強項目管理能力,完善與項目轉出地配合機制,積極做好產業轉移項目落地前后的跟蹤服務和長效服務機制,及時解決轉移企業“水土不服”癥狀,幫助企業行穩致遠。增強制度創新能力,積極學習先進園區改革經驗和創新意識,主動探索合作發展新思路,勇于嘗試合作發展新機制。
細化共享分擔機制,提升市場化運營能力。按照政府推動、企業主導、市場化運作原則,靈活選擇園區運營模式。鼓勵園區合伙人組建聯合投資運營公司,承接原管委會開發和管理職能,形成“資本合作+產業招商+服務運營”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收益按股份分紅。探索開發區財稅收入地方存留部分分成機制,建立雙方政府均能獲利、園區發展留存一定比例的三方共贏的稅制。探索跨區域經濟核算機制,允許產業轉移企業的產值、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等指標在一定年份內仍歸原歸屬地核算。建立長效環境污染治理機制,推動園區合作伙伴共同承擔產業污染治理責任,對合作園區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量指標優先予以調劑。完善優惠政策聯動機制,推動先進地區對轉移至合作園區企業保留“同城待遇”,仍可享受當地人才、項目、金融等政策,并為園區高層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學、醫療服務等便利。
(田皓潔 王玨,作者單位: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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