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29日訊記者張昊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生態環境部發布7件依法嚴懲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典型案例。該批典型案例聚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的共性特點,以常見多發領域、環節為切入點,均體現了三部門協作配合、各司其職逐一解決案件偵辦難點的經驗做法。
此次三部門聯合發布典型案例,力圖通過總結分析每起案例的典型意義,推動提升執法司法辦案水平。7件典型案例分別為浙江省臺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網絡平臺跨省處置鋁灰污染環境案、山東省青州市劉某剛等44人非法處置廢鐵桶污染環境案、北京市密云區夏某江等5人洗洞污染環境案、天津市武清區李某文等26人跨省處置廢鉛蓄電池污染環境案、上海市青浦區謝某華等3人非法處置廢料桶污染環境案、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處置“副產鹽”污染環境案、重慶市永川區鄔某漸等8人非法處置含油泥漿污染環境案。
據介紹,針對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長期以來存在的范圍廣、發現難、治理慢等問題,從2020年開始,三部門聯合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重點懲治非法收集、利用、處置廢礦物油和跨行政區域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2021年,三部門將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納入打擊范圍,2022年又將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納入專項行動。202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對污染環境犯罪案件提起公訴7600余件18000余人。全國生態環境部門共查處涉危險廢物和自動監測數據環境違法案件1.8萬余件,罰款近17億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307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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