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接續推出和優化“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措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圍繞支持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廣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再推出和優化五方面28條便民辦稅繳費舉措,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財政部等部門也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著力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民營企業的獲得感。《通知》是中央近期推出的大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系列政策措施的有機構成,體現了中央對民營經濟的高度重視和強化精準施策。
長期以來,民營經濟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然而,受國內外環境變化的深刻影響,近來,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發生了一些變化,不少民營企業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民營經濟發展信心受到一定影響。因此,迫切需要優化完善和出臺有針對性、有力度、有效果的政策措施,切實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急難愁盼問題。因此,《通知》的發布,恰逢其時,力有所指。
穩預期,保持政策連貫性并加大實施力度。《通知》是在進一步完善今年上半年已推出四批“便民辦稅春風行動”81條措施基礎上,再推出和優化諸多便民辦稅繳費舉措,在進一步強化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方面推出7條措施,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快享。《通知》提出,完善稅費政策精準推送機制,制定并試行《稅費政策精準推送工作規范》,更好實現“政策找人”。此外,還提出了針對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等政策。這些舉措,有利于穩定民營企業發展預期,增強發展向好信心。
減負擔,稅收紅利讓企業輕裝前行。在進一步便利稅費辦理方面,《通知》提出,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等11項證明材料采用調閱復用措施,減少資料重復報送,減輕辦稅繳費負擔;嚴控新設稅務證明事項,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不得要求納稅人在申請辦理稅務事項前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證或提供證明等;推廣數字化電子發票,助力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等等。上述稅收紅利,能給民營企業帶來“真金白銀”的獲得感,提高民營企業抗風險能力。
助創新,賦能高質量發展。《通知》提出,對納稅人因各種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內及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可在8月份、9月份由納稅人通過變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的方式補充享受;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收集編發研發項目鑒定案例,幫助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充分準確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紅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的一項重要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提供必要財力支持,是增強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和動能的有力舉措,體現了稅收政策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
優服務,持續改善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營商環境是重要一環。《通知》提出的“進一步強化政策落實”“進一步便利稅費辦理”“進一步改進訴求響應”“進一步深化跨境服務”“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等五方面措施,雖各有側重,但都屬于進一步優化服務納稅人的系列舉措,是惠企暖企的貼心實策。特別是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堅決不收“過頭稅費”,進一步嚴格落實“首違不罰”制度以及確保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等,既拓展了稅收的職能作用,也彰顯了有溫度的稅收執法給民營企業送上“安心丸”,有助于持續改善民營經濟營商環境。
民營經濟韌性強、活力足、潛力大。始終積極回應經營主體關切,持續不折不扣地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隨著一系列便民辦稅繳費紅利快速直達企業,將為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帶來新的更多利好,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和高質量發展。(張德勇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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