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以下簡稱“國常會”)指出,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穩定市場預期,保持經濟平穩運行。
“優化營商環境是我國從要素型開放向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舉措,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是實現制度型開放的具體體現,也能為我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自貿區研究院副院長肖本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我國不斷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政策,在“放管服”改革上不斷有新的進展,不僅提升了在世界上的排名,而且提高了我國經濟的韌性。
近年來,我國對標國際先進經驗、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營商環境全球排名屢創新高。根據此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培育市場主體優化營商環境研討會”上公布的數據,中國各類市場主體數量從2012年的5500萬戶增長到現在的1.44億戶;營商環境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91位躍升到2020年的第31位,8年提升了60位。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市場經濟下,企業是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只有建設好營商環境,才能推動企業的成立,才能助力企業的成長。總體而言,近年來,我國營商環境逐步向好,企業成立和成長漸趨向好。
實際上,今年以來,“營商環境”已經成為國常會的高頻詞之一。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截至目前,今年召開的28次國常會中,7次會議都提及優化營商環境或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其中,9月1日召開的國常會提出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為三項舉措之一;9月8日召開的國常會部署在6個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首先,推進營商環境創新試點要圍繞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要求,在行政審批、商事登記、事中事后監管、政務效能等方面深化改革。第二,在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對接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創新監管方式等方面開展探索創新,加快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舉措。同時,采取減稅降費、援企穩崗、金融支持、精準助企等方面的具體措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
與此同時,全國各地都在進一步推出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例如,9月8日,《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規劃》發布,以“1+4+5”的目標體系和356項改革任務為北京未來五年的優化營商環境之路指明了方向;5月8日,廣州營商環境4.0版出爐,《廣州市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若干措施》提出六方面總體布局,包含35條改革舉措、共260項年度任務。
在肖本華看來,我國在納稅便利、信貸可得性等方面還存在一些短板,未來優化營商環境還需針對這些短板采取有力措施。
田利輝表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點是理念、文化和細節。下一步,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尊重市場,公平待企,推進市場化;進一步按制論事,多監少管,完善法制化;進一步定位世界,趕超前沿,逐步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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