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或降低履約保證金、資格文件“免證明化”、擴大遠程異地評標覆蓋面……浙江省財政廳30日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提出了一攬子政策,全力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浙江省財政廳指出,鼓勵采購單位免收履約保證金,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5%調整為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采供雙方應明確預付款比例、付款條件和時間等,確保政府采購預付款制度落實到位。加快推進供應商提交資格文件“免證明化”,減輕供應商負擔,書面承諾符合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的,不需再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無重大違法記錄等證明材料,簡化對供應商資格條件形式審查。
考慮到部分工程項目規模較大、金額高,對供應商的規模和實力有一定要求,浙江省鼓勵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根據項目特點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大企業分包,將適宜由中小企業承接的部分采用更為靈活的方式預留給中小企業,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門檻。
浙江省財政廳指出,全省消除區域市場壁壘,從嚴處理以不合理條件限定政府采購供應商或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行為。為破解專家本地化可能造成評審不公正問題,浙江省建立跨區域抽取專家評審機制,擴大遠程異地評標覆蓋面。
據悉,該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記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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