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常有一些小眾“救命藥”出現供應不足甚至斷供情況。這與臨床必需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不夠完善、相關環節銜接不暢有關,亟待統籌發揮市場和政府“兩只手”作用,建立起小眾“救命藥”長效供給機制。
“救命藥”頻喊“救命”,背后有諸多因素。目前我國大部分短缺藥集中在專科用藥,這類藥品總體用量小、制造周期長、市場回報率低,醫藥企業研發生產動力不足。針對部分用量少但臨床必需的藥品,國家已經出臺一些保障政策,比如定點生產、國家統一購買等,但是缺乏細化指標和嚴格監管及問責制度,政策并未得到有效落實。
解決小眾“救命藥”短缺問題,需政府和市場共同發力,拿出更多管用實招。相關部門要通力合作,疏通藥品研發注冊、生產流通、采購使用等環節的“梗阻”,調整藥品定價機制、深化醫藥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要加強立法保障和政策引導,通過加快納入醫保、研發稅收減免等方式,鼓勵醫藥企業和研究機構加快研發生產,從源頭保障急救藥的產業鏈條,避免壟斷性生產經營加劇急救藥缺貨斷供。
低價“救命藥”短缺,其實是一道國際難題,從各國的通用做法來看,政府的“有形之手”還應發揮更大作用。建議相關部門修改完善相關法規,將小眾化的“救命藥”和經常供應緊張的常用藥納入國家醫藥儲備范圍,及時匯集藥品供求信息,通過政府補貼等形式,維持相關藥品正常生產和日常儲備。同時,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將醫保政策與短缺藥物管理體系接軌,通過價格談判等手段維持生產。此外,還可對短缺藥品實行定點生產,或對其庫存進行一定額度補貼,避免純市場運作下的“無利性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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