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中介又盯上了存量房貸。據媒體報道,由于金融管理部門鼓勵、引導的“存量房貸利率下調”一事尚未正式落地,個別中介機構便趁機鉆空子,利用借款人預期不穩(wěn)、著急轉換房貸的心理,誘導其違規(guī)挪用消費貸、經營貸置換存量房貸。對此,借款人應予以高度警惕。
存量房貸利率調整的方向明確,借款人無需擔憂。去年以來,隨著新發(fā)放的房貸利率持續(xù)下行,存量房貸顯得“更貴”了。為了減少利息支出,不少借款人呼吁下調存量房貸利率,也有人率先行動,選擇提前償還貸款。面對市場需求,金融管理部門已于近期作出積極回應。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多次表示,將指導商業(yè)銀行依法、有序調整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存量房貸利率調整的過程相對復雜,借款人不宜心急。自7月14日央行首提“存量房貸利率調整”至今,各家銀行尚無具體的落地措施。但需注意,這種看似緩慢的操作反而是穩(wěn)健的操作。
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有兩種方式:直接降、間接降。前者是指變更合同條款,后者是指貸款以新換舊,即房貸轉換。無論采取哪種方式,調整的過程都需要時間。一方面,受制于各項監(jiān)管規(guī)則,商業(yè)銀行的經營管理具有復雜性,改變貸款利率意味著重新定價風險資產,何時降、降多少都需要經過審慎、合規(guī)的測算,不是“說降就降”那么簡單。另一方面,存量房貸的規(guī)模大,全國各地的執(zhí)行情況也不盡相同,銀行總行在作出決策之前,要充分考慮區(qū)域差異、統(tǒng)籌規(guī)劃,較難一蹴而就。
若借款人預期不穩(wěn)、著急轉換存量房貸,很可能被迫承擔三大風險。一是違規(guī)使用貸款風險。不法中介宣稱的“轉貸降息”,實際上是誘導借款人用利率較低的經營貸、消費貸置換利率較高的存量房貸。挪用貸款的行為一旦被發(fā)現,借款人要承擔違約責任。二是高額費用風險。不法中介通常要求借款人先結清房貸,再以房屋作為抵押、申請經營貸。結清房貸的錢,恰恰是不法中介提供的高利息過橋資金。三是個人信息泄露風險。借款人一旦選擇轉貸,就勢必要把自身信息交給中介機構,后續(xù),中介機構可能會借此非法牟利。
穩(wěn)定存量房貸利率調整預期,商業(yè)銀行要有所作為,用“短期痛苦”換“長遠有利”。當前有觀點稱,銀行下調存量房貸利率的積極性、力度可能較小。其依據有二。一是下調存量房貸利率會降低銀行利潤;二是貸款合同變更、貸款置換涉及銀行的自主經營權,金融管理部門只能“支持和鼓勵”,不能強制。此觀點只看到了短期與表象。從長遠看,下調存量房貸利率有助于增強銀行的客戶黏性、穩(wěn)定存量客戶。從底層邏輯看,商業(yè)銀行即便不下調存量房貸利率,借款人也早已通過提前還款等方式降低了銀行的利息收入。
由此可見,下調存量房貸利率不只是監(jiān)管引導,更多的是市場驅動。接下來,商業(yè)銀行要順應市場需求,堅持依法、有序原則,在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審慎研判、統(tǒng)籌協(xié)調、有所作為。 (作者:郭子源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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