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做好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人、房、地、錢”要素聯動機制等有關事項。
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已發生重大變化,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已經得到滿足,但住房結構性問題仍較為突出。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是建立“人、房、地、錢”要素聯動機制的重要抓手。《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實施工作的重要性,科學編制規劃,認真組織實施,根據人口變化確定住房需求,根據住房需求科學安排土地供應、引導配置金融資源,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結構合理,防止市場大起大落。
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告訴《金融時報》記者,通過編制未來幾年的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各地將進一步摸清當地住房需求總量和結構、房地產市場短期和中長期供求關系等,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將起積極作用。制定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也有助于引導資源流向更需要的地方,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速建立“人、房、地、錢”要素聯動機制。
科學編制2024年、
2025年住房發展年度計劃
《通知》指出,各城市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準確研判住房需求,完善“保障+市場”的住房供應體系,以政府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體剛性住房需求,以市場為主滿足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科學編制2024年、2025年住房發展年度計劃。
住房發展年度計劃要明確年度各類住房及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區位,測算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保障性住房要進一步明確供應套數和戶型結構。要將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住房保障輪候時間等納入目標管理。
2024年4月30日前、2025年3月31日前,各城市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當年住房發展年度計劃有關情況。
“保障性住房建設是住房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預計未來幾年保障房建設將明顯加速。”陳文靜表示,根據中指研究院監測,目前多地已發布2024年保租房籌集目標,南寧、福州、深圳、廣州等城市提出了2024年年度或者首批配售型保障房的計劃建設量。未來保障房或以籌集為主、新建為輔,以需定建,對于商品房庫存大的城市,改建或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或將是重要方式。
提前謀劃2026—2030年住房發展規劃
《通知》要求,各城市要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人口變化、產業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況,結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潛在供應情況,提前謀劃2026-2030年住房發展規劃。
住房發展規劃要立足當地實際,明確住房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舉措。要將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住房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科學確定保障性住房發展目標。
各省、自治區要提前謀劃本行政區域2026-2030年住房發展規劃,并指導各城市做好規劃編制工作。2026年3月31日前,各地要向社會公布2026-2030年住房發展規劃。規劃實施期間,各城市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當年住房發展年度計劃有關情況。
“對于此次部署,可能有人認為又要開始大規模建設,其實并非如此,而是政府發揮有為作用,通過規劃引領滿足市場需求、解決民生保障的舉措。”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人、房、地、錢”要素聯動,首先看的是“人”,即需求有沒有、在哪里,然后才決定供應。根據市場最新形勢變化,供給要更加精準匹配需求,而且是無房戶主體的新市民、年輕人、工薪階層等群體的需求。另外,住建部也指出,要將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住房保障輪候時間等納入目標管理,避免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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