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3月23日電 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 年)》對外公布。規劃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氫能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等注冊上市融資。
《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 年)》提出,強化政策引導和支持,通過開展試點示范、宣傳引導、督導評估等措施,確保規劃目標和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一是充分發揮統籌協調機制作用。建立氫能產業發展部際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氫能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強化規劃引導作用,推動地方結合自身基礎條件理性布局氫能產業,實現產業健康有序和集聚發展。
二是加快構建“1+N”政策體系。堅持以規劃為引領,聚焦氫能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和重大問題,在氫能規范管理、氫能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關鍵核心技術裝備創新、氫能產業多元應用試點示范、國家標準體系建設等方面,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打造氫能產業發展“1+N”政策體系,有效發揮政策引導作用。
三是積極推動試點示范。在供應潛力大、產業基礎實、市場空間足、商業化實踐經驗多的地區穩步開展試點示范。支持試點示范地區發揮自身優勢,改革創新,探索氫能產業發展的多種路徑,在完善氫能政策體系、提升關鍵技術創新能力等方面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和考核機制,確保試點示范工作取得實效。
四是強化財政金融支持。發揮好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作用,支持氫能相關產業發展。加強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性原則支持氫能產業發展,運用科技化手段為優質企業提供精準化、差異化金融服務。鼓勵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氫能創新型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符合條件的氫能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等注冊上市融資。
五是深入開展宣傳引導。開展氫能制、儲、輸、用的安全法規和安全標準宣貫工作,增強企業主體安全意識,筑牢氫能安全利用基礎。加強氫能科普宣傳,注重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推動形成社會共識。
六是做好規劃督導評估。加強對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督促指導,總結推廣先進經驗,適時組織開展成效評估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規劃實施中期,根據技術進步、資源狀況和發展需要,結合規劃成效評估工作,進一步優化后續任務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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