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創谷創新驅動平臺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深入實施科教興省、人才強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加快晉創谷創新驅動平臺(以下簡稱晉創谷)建設,支撐引領全省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聚集科技創新資源、實現產學研貫通、促進“四鏈”融合、創新體制機制、整合各類創新要素為使命,以平臺、人才、項目、成果、服務等為抓手,將晉創谷打造成為全省科技資源整合之谷、產學研貫通之谷、“四鏈”融合之谷、體制機制創新之谷、政府市場等創新要素合力之谷,全力打通從科技強到企業強、產業強、經濟強的通道,為助力全省高質量發展開辟新賽道、塑造新動能。
到2026年,“晉創谷·太原”初步建成,聚焦先進制造、能源和新能源、半導體材料等重點領域,建設30個以上創新聯合體、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及其他新型研發機構,攻克一批支撐產業和區域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新技術產業化應用不斷壯大,推廣轉化科技成果1000項以上,引進培育科技型企業達到1000家;創新生態環境持續優化,建成雙創服務平臺30個以上,創新基金規模超過20億元,將“晉創谷·太原”打造成為我省創新企業孵化器、成果轉化加速器和“四鏈”融合助推器,示范作用初步顯現。
二、建設布局
“晉創谷·太原”作為全省首家晉創谷示范項目,采取示范先行、總結經驗、全省推開的建設模式,即依托太原市建設起步區、先行區,運營成熟后在全省逐步推開,輻射帶動各設區市及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形成全省域“谷區”。
“晉創谷·太原”起步區位于太原市尖草坪上蘭片區約1.5平方公里,在中國科學院大學太原能源材料學院掛牌并組織運營;先行區毗鄰中北大學,占地約17平方公里,擁有中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太原能源材料學院以及若干省級以上實驗室和技術中心等創新資源;太原“谷區”為全市域創新資源集聚區。
三、重點任務
(一)堅持特色優先,提升主導產業集聚度
1.突出特色發展定位。支持晉創谷緊密結合全省產業布局規劃和定位,立足區域資源稟賦、產業基礎,著眼高端、面向前沿,重點聚焦發展1—3個細分優勢產業。圍繞特色產業加強資源供給,做好要素配置,做強平臺優勢,實現“一區一產業、一區一特色”,形成錯位競爭、各有特色、協同互補的發展格局。
2.做好產業規劃設計。支持晉創谷引入市場化專業咨詢服務機構,編制空間利用、產業布局、公共設施、服務配套、運營管理等規劃,不斷提升平臺建設發展的規范化、專業化、精細化水平。制定年度建設發展計劃,明確年度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分階段推進平臺規劃建設。開展平臺發展狀況評估監測,及時識別問題短板,實施針對性舉措,促進平臺持續提升發展。
3.加強企業引育孵化。支持晉創谷優化招商工作體系,繪制產業鏈圖譜及全球招商資源地圖,形成招商信息庫。建立與專業招商機構合作機制,聚焦一批行業領軍企業和產業關鍵環節頭部企業,實行精準招引。依托頭部企業引入細分領域創新能力突出、產業鏈協作緊密的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立大中小企業梯度培育計劃,制定“摸底挖掘—入庫培育—精準服務”的企業挖掘培育機制。
(二)強化運營管理,構建全方位服務體系
4.組建高水平專業化市場化運營機構。建立“專業化+市場化+功能化”運營主體,面向全球引進懂技術、懂資本、懂產業的核心運營管理人才,重塑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服務流程,提升技術轉移隊伍服務能力,建成“創新+成果+資本+社會參與”全鏈條、全周期的專業化服務體系。太原市先行組建“晉創谷·太原”發展運營公司,通過試機制、出經驗、創模式,運營成熟后在各市復制推廣。
5.建立全方位“1+N”公共服務運營體系。構建“線上平臺+N類線下服務”生態,推動政策服務、空間服務及其他配套服務線上透明化,科創團隊、入駐企業結合供需匹配線上自主選擇,享受高效、精準的公共服務。鏈接知識產權、檢測認證、技術交易、科技咨詢、人力資源、法律、稅務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資源,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6.建立全流程“1+N”成果孵化成長體系。提供“成果+N類成長服務”,開展線上線下科技成果展覽展示、科技成果路演推薦、成果評價與交易、技術經紀人隊伍建設等服務。建設和引進服務相關產業領域前沿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培育發展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和加速器,強化產業資源導入,引導相關技術、人才、項目和企業在園區落地集聚。
7.建立全周期“1+N”創投基金投資體系。建立省市兩級“科技成果轉化基金+N類專項子基金”,開展早期投資、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天使、種子基金開展成果篩選與孵化,產業基金負責后期的產業化支持,形成項目全生命周期的配套服務。加強與相關產業領域具有優秀投資能力及豐富產業資源的專業投資機構合作,為晉創谷內企業提供專業投融資服務,推動基金管理人成為產業發展“合伙人”。
8.建立全鏈條“1+N”科技金融協同體系。提供“股權+N類資本市場服務”,包括無形資產的評估抵押、貸款擔保、風險補償、企業征信等。支持金融機構在晉創谷設立科技金融分支機構,建立股權投資和銀行信貸聯動服務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股權投資、項目投資等多種形式參與晉創谷建設。
9.建立全天候“1+N”創新服務支撐體系。提供“初創企業+N類專業化創新服務”,打造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搭建概念驗證平臺、共享實驗室、公共測試與分析、中試基地等開放共享服務平臺,提供技術研發、概念驗證、小試中試、檢驗檢測等服務。發揮省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網絡平臺作用,擴大科技創新券支持范圍和支持力度,促進與領軍企業、高校院所、服務機構等合作,為晉創谷內創新主體提供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的專業化服務。
(三)創新工作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10.鼓勵科技成果在晉創谷轉化。加快探索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保護及應用機制,健全前沿科技研發“沿途下蛋”機制。支持高校院所及其科研人員將職務科技成果在晉創谷轉化,按其轉讓或許可形成的區內經濟貢獻度給予科研人員等額獎勵。
11.支持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成果轉化。晉創谷內高校院所及研發機構的發明人(團隊)可將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以現金出資方式,入股經高校院所批準同意、產權清晰的科技型企業,形成“技術入股+現金入股”的投資組合,產生的收益按照約定與單位共享。
12.建立撥轉股、股轉債成果轉化新模式。根據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不同階段,采取財政資金撥轉股、股轉債等方式進行投入和變更,允許項目團隊對形成的股份按約定的方式、時間、價格、比例等回購。
13.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機構開展服務。支持高校院所在晉創谷設立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對優秀轉移轉化服務機構給予獎勵。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在轉化凈收入單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經費用于人員獎勵和機構能力建設。
14.壯大技術轉移專業人才隊伍。培養懂科技、懂產業、懂資本、懂市場、懂管理,從科技到產業的全鏈條復合型科技產業組織人才。依托在晉高校院所、龍頭企業以及省級技術轉移機構等,培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經理人隊伍。將技術經理人納入全省工程系列職稱評審范圍,符合條件的可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四)完善服務體系,推動科技金融創新發展
15.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區。在省級政府投資基金下設立省級科技創新天使、種子投資子基金。支持晉創谷對境內外知名風投創投機構和優質科技金融機構實施“靶向招商”,引進一批財會、律所、評估、定價、代理等專業服務中介機構,積極打造高質量“基金叢林”,形成覆蓋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基金體系。
16.開展科創金融服務中心試點。支持晉創谷探索建立科創金融服務中心,鼓勵入駐的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針對入駐團隊和初創企業的融資需求,創新開發特色金融產品。建立剛柔并濟、富有彈性的試錯容錯機制,既確保信貸資金合規使用,又為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營造適度寬松環境。
17.鼓勵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鼓勵銀行機構在晉創谷新設專門開展科技金融業務的科技支行。引導銀行機構對科技支行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利率定價等業務權限,在信貸資源和績效考評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持續豐富科技信貸產品,提高科技信貸的獲得水平。
18.創新“政銀保擔”合作模式。充分發揮現有融資擔保基金作用,聯合銀行、保險、融資擔保等金融機構創新“政銀擔”“政銀保”等線上融資服務新模式,合理設計風險分擔比例和成本緩釋機制,降低入駐團隊、企業融資門檻。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風險補償資金池作用,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等貸款項目,適當提高資金池風險補償比例。
19.優化“募投管退”全鏈條發展。支持保險資金、產業鏈龍頭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鼓勵保險資金依法依規擴大股權投資比例。積極爭取國家級、省級產業基金的配套資源,打造全產業鏈的產業集群發展生態。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推動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拓寬行業退出渠道。
(五)強化政策支持,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
20.推動創新政策落地實施。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在團隊企業入駐、科技創新、產業落地、科技金融、公共服務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支持國家重大改革舉措和地區優勢政策先行先試,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政策落實落地,不斷提升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21.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務。發展運營公司與屬地政府一體化開展人才服務工作,在創新創業、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健康醫療、配偶就業等多個方面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實現人才優惠“一鍵式”落地;銜接利用現有事業單位性質機構,為晉創谷引進人才代理人事關系。
22.鼓勵在晉創谷創新創業。實施資助晉創谷創新創業計劃,支持高校院所在晉創谷創新創業。允許省內高校院所學生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學籍,休學在晉創谷創業,并享受學校的創業資源和相關服務;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或離崗到晉創谷創辦企業、兼職創新或參與項目合作,在職稱評聘、崗位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權利。
23.建立創新績效評價機制。科創團隊和企業入駐晉創谷要簽訂入駐協議和目標責任書,科創團隊在培育和孵化企業成功后可享受相關獎補優惠政策,約定3年考核期內成果轉化的投入產出效益,年度績效評價合格的掛“綠牌”、基本合格的掛“黃牌”并進行整改、不合格的掛“紅牌”退出,形成良性循環,保持創新創業活力。
24.深化科技創新合作交流。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中部地區及黃河流域省區市對接交流,積極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合作,高效集聚國內外創新資源。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創新資源,推動晉創谷與國內外領先科技園開展業務交流與合作,積極探索合作新模式、新路徑。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組建晉創谷建設省級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負責擬定省級層面晉創谷戰略、規劃和政策,服務發展全省晉創谷。加強省市聯動、部門協同,強化省市兩級對晉創谷的統籌布局、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推動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二)做好分類推進
晉創谷在太原先行示范,3年建設期內總結經驗、創新體制機制,運營成熟后在企業、平臺、高校等創新資源較為集中的設區市或產業園區等進行復制推廣,在全省逐步推開。其他設區市和產業園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成熟一個建設一個,統一納入晉創谷。
(三)強化宣傳引導
充分用好報刊、網絡、電視等媒體,加強對晉創谷建設的宣傳,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加強對典型運行機制、管理經驗、建設成效的梳理總結,做好示范推廣,形成帶動效應,定期組織召開晉創谷建設推進會、工作交流會、現場觀摩等活動,加強業務交流,廣泛開展業務合作,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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